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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公司:力争三年内杜绝A类违章

南方电网报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00
   为全面杜绝人身风险A类违章发生,推动现场作业人身风险的全面有效管控,2021年1月1日起,历时半年起草编制的《贵州电网公司人身风险A类违章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执行。

  《办法》明确,贵州电网公司将在三年内全面杜绝直接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A类违章,扭转近年来现场作业A类违章屡禁不止、人身伤亡风险极高的不利局面,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三严三主动”明确治理措施

  “虽然现场作业A类违章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平均违章率仍居高不下,人身安全风险未得到有效管控。”贵州电网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郑之茂说,加强违章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2020年2月,贵州电网公司提出“管控好A类违章,杜绝人身死亡事故”工作,并成立了上下联动的专班,对21家地县级单位开展了现场调研,组织访谈115场,涵盖387个基层班组。通过实地调研,结合当前安全形势,贵州电网公司出台了《办法》,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严格做好人身安全风险管控。

  《办法》要求,要充分发挥现场作业A类违章考核指挥棒作用,采取严惩震慑与自主管理并重的方法,通过“三严三主动”(严明标准、严格纠察、严厉处罚,主动学习、主动承诺、主动曝光)的治理措施,建立“不敢违”的治理机制。

  “严明标准”是要求各单位、承包商以严格的标准推动治理违章工作有效落地;“严格纠察”是为了规范违章管理,实行持证上岗,严格、规范、廉洁地开展纠察工作;“严厉处罚”就是用重典、出重拳,对人身风险A类违章“零容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要求。各单位、承包商要主动学习、主动承诺、主动曝光,共建安全文化。

  此外,《办法》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人身风险A类违章治理作为党建与安全生产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党员无违章”“党员身边无违章”行动。

  实行组织个人“双处罚”

  “造成A类违章屡禁不止的原因有很多,特别是违章处罚仅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缺乏对单位组织绩效考核的相应处罚。”为此,《办法》中专门明确了对人身风险A类违章的处罚实行组织、个人“双处罚”。

  《办法》明确,对一个年内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人身风险A类违章的地市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相关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问责;对发生第一次人身风险A类违章的地市级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向省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说清楚”,发生第二次及以上人身风险A类违章的地市级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要向省公司总经理“说清楚”。

  兴义供电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容菠认为,处罚不是目的,责任心的提升与作业面的规范才是想要的结果,《办法》的出台将为精准管控供电区域内的作业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外,《办法》还明确对发生人身风险A类违章的地市级责任单位,在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中进行扣分,最高累计扣满40分并归零该单位安全天数记录;对一年内累计发生3次人身风险A类违章的承包商,暂停该单位在贵州电网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12个月。 (陈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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