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信厅日前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六大高耗能行业,结合全省产业发展实际,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出清技术方面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落后产能,分行业有序退出“限制类”产能,确保2025年底前退出。
严格落实价格政策,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优惠类电价及其他不合理的价格财政补贴政策。根据国家价格政策有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石、烧碱、铁合金、黄磷、锌冶炼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执行阶梯电价。
要加大资金扶持,差别电价收入用于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节能降碳减排,阶梯电价收入用于支持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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