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股权结构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发布时间: 2020-08-13 08:40:26 来源:中国电力网 作者:吴文
报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电力交易机构股权结构,28家电力交易机构共引入非电网企业股东超过240家,四成电力交易机构引入了民营企业参股,今年年底前,股权结构还将进一步优化,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将降至50%以下。读完这则消息,笔者不禁为国家电网这一真刀实枪推进改革的做法击节叫好!
一直以来,实施股权结构多元化,股东包括发电、输电、售电等市场主体,以更好地实现“人民电业为人民”的神圣使命,是国家电网不懈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但由于电网企业存在着自然垄断特点,故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扩大市场交易规模、理顺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难点。同时需要转变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管理方式,厘清政府职能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之间的边界。相比前几轮电力体制改革,这一次优化股权结构,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助推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实现革命性结构转型。
我们看到,国家电网通过增资扩股,吸引社会投资超过9亿元,电力交易机构平均注册资本达到1.14亿元,显著提升电力交易机构发展能力;通过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不断完善电力交易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通过编制省内交易规则200余项,突破交易组织、结算、信息披露、市场力监测等关键环节,促进实现突破,省间、省内电力交易定期开市、规范开展;通过优化交易模式,助推能源要素合理流动,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今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区完成市场交易电量超过8500亿千瓦时,减少客户用电成本约200亿元。
由此,我们要充分发挥股权结构在电力体制改革中的决定性地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交易机构独立运作的体制机制,深化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提高自然垄断行业基础设施供给质量,严格监管自然垄断环节,才能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才能切实打破行政性垄断,进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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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出台。在实干与争辩并行、喜悦与彷徨交织中,过去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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