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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能源发展网发布时间:2021-02-26 00:00:0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们制定了《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月30日

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秉承“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电力安全基本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防控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维护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新时代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基本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建统领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监管的使命责任与政治担当。深入落实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部署,将党建工作和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派出机构电力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动电力行业践行“党建+安全”,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完善法规体系

颁布《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完成原电监会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电力企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细则。配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开展网络安全配套法规建设。

(三)健全工作机制和平台

将省级能源管理部门纳入全国电力安委会,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机制。建立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强化重大基础设施风险管控。建立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和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对系统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的非现场监管力度。建立一次能源低位预警和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对电力生产一次能源的常规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构建可量化的电力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电力安全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

(四)谋划“十四五”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精准把握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内在要求,对标对表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发布《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明确电力安全发展方向和目标,确立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做好行动计划发布后的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落实。

(五)着力管控电力安全风险

健全“季会周报”电力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构筑系统、设备、人身、大坝安全屏障。开展年度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系统排查电网运行隐患,有效管控电网运行风险,坚决防范大面积停电。推动组建电力系统非常规安全防御重点实验室,开展极端场景下电力安全防御体系研究。落实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计划,管控非常规电力安全风险和高比例新能源接入、高比例电力电子装置的安全运行风险。

(六)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监管

加强发电安全监管。健全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标准规范,强化电源并网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治理力度,引导煤电企业加快实施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开展大坝安全注册和第五轮大坝定期检查,准确评定大坝安全性态。加强华山沟、仁宗海等大坝重大工程缺陷隐患除险加固治理,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加强电网及网络安全监管。强化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监管和电力重大设备安全监管,开展重要输电通道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施风险管控和挂牌督办。加强对煤矿、机场等重要用户的用电安全监管。推进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仿真验证环境(靶场)建设,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推进隔离装置整改。推动北斗在电力行业的应用,加强网络安全技术交流力度。

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推进输变电及可靠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开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增量配电网领域可靠性信息统计工作。提升供电可靠性,配合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七)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

总结施工安全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发布执法检查工作情况通报。提高工程安全监管技术水平,推动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开展反事故措施课题研究,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标准化建设,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体系,制修订水电、核电常规岛、海上风力发电等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加强质监机构管理,组织开展质监机构及其工作情况考核。

(八)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管

按照《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开展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专项督查,摸清基本情况,找出短板弱项,提升能力水平。开展生产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推动电力企业聚焦基层,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九)加强电力应急管理

着力提升电力行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积极推进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市县级电力应急预案的修编和演练工作,省级政府至少开展一次地市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利用好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国家能源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省市区域电力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电力安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电力突发事件。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扎实做好建党100周年、全国“两会”、第四届上海进博会、成都大运会、北京冬奥会测试赛等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重要时段的电力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贯彻落实《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丰富安全文化传播的手段和载体,加大交流力度,指导电力行业加快安全文化体系建设。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厚植安全文化土壤,拓展安全文化影响范围,夯实安全文化基础,营造和谐守规的电力安全文化氛围。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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