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至25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党委2020年第三轮巡察完成对6家系统子公司、分公司党组织的进驻工作。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第三轮巡察派出两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对电力培训中心党委等6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近日,各巡察组陆续进驻被巡察党组织,巡察组组长传达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通报巡察工作任务。各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根据要求,集团公司党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具体工作中将重点围绕“三个聚焦”要求开展巡察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职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整治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欠缺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据悉,本轮巡察12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1月底结束,时间安排40天左右,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和接访地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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