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鄂州市首批16家用电企业被列为失信用电行为主体,并在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发布。此举标志着鄂州市电力信用评价工作全面展开。
据介绍,开展电力用户信用评价旨在推进鄂州市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企业、居民电力用户形成良好的用电和交费习惯,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电力用户失信行为主要分为拖欠电费、违约用电、窃电等三个方面。失信电力用户违约用电、窃电行为严重的,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诚信电力用户”则可以享受免费用电诊断分析等服务。
鄂州供电公司配合当地政府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在鄂州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发布失信行为主体信息;向风险企业客户宣传信用管理办法、送达评价通知书;经政府授权,开展信用等级分类认定,对有失信用电行为的企业客户主体,严格按一般失信用电、严重失信用电等级进行认定。
鄂州供电公司还将通过上门走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等内容,助推电力行业信用体系落地。(黄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