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从发改委官网获悉,发改委批复同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要求试点地区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尝试建立备用容量市场增加火电机组调峰积极性。
发改委要求,准确把握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外延和内涵。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是指通过扩大用电需求、完善输配电价政策、促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实施不影响跨省区消纳,请试点地区妥善处理好就近消纳试点与电力外送的关系,实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发改委还提出,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试点地区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探索建立完善辅助服务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尝试建立备用容量市场增加火电机组调峰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