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能源互联网 > 综合新闻

助力电网系统保持平衡,江苏公示首批六大虚拟电厂

金台资讯发布时间:2024-11-20 11:41:59  作者:倪敏 许愿

  虚拟电厂是智能微电网的资源聚合形态,是新质生产力在能源领域的重要落地实践。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11月19日从电力部门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公示全省今年受理注册的六大虚拟电厂,初次“亮相”的它们未来将进入电力市场,正式参与交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

  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其中明确提出利用源荷储资源建设一批虚拟电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相关规则,提升电力保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虚拟电厂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电厂,而是一种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它可以将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动汽车等零散资源化零为整,既可以作为“正电厂”向电力系统供电,也可以作为“负电厂”消纳系统的电力,起到助力电网系统保持平衡的作用。

  在虚拟电厂中,传统的发电、用电等环节都被赋予更加多元的角色。截至19日,我省共有: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电投零碳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华能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6家公司,进入首批虚拟电厂注册公示目录。

  按照我国9月发布的《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经营主体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具备电力、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满足结算要求;

  具备聚合可调节负荷以及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资源的能力;

  具备对聚合资源的调节或控制能力,拥有具备信息处理、运行监控、业务管理、计量监管、控制执行等功能的软硬件系统;

  聚合范围、调节性能等条件应满足相应市场的相关规则规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了解到,“双碳”战略背景下,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电力负荷特性复杂多变,今年夏天,在长三角如上海等地,利用虚拟电厂深度挖掘电力负荷端可调节资源,已成为平衡电力供需、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

  目前,江苏这6家虚拟电厂作为全省虚拟电厂领域率先“吃螃蟹的人”,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已经通过了政府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的评估,全面进入公示期。(倪敏 许愿)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