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非统调电厂并网运行管理,保证电网及并网发电机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正当权益,湖南能源监管办决定将非统调电厂运行考核和电费结算问题监管做为年度重点任务。上半年,我办起草问题监管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监管内容以及工作安排。8月上旬,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选了监管工作成员、抽取了湖南省电力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做为监管对象。
8月18日,湖南能源监管办赴衡阳供电分公司开展非统调电厂运行考核和电费结算问题监管。在现场检查之前,湖南能源监管办向检查对象发出了监管通知书,要求对方按资料清单提供资料,提高了现场检查效率。通过现场座谈、抽查资料和个别询问等方式,发现衡阳地区非统调电厂运行考核和电费结算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也存在销售侧承兑汇票收得多难消化、发电侧电费结算承兑汇票比例过高等问题。
针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现场检查组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要继续做好电网安全运行的工作,要求调度对象严肃执行调度纪律;二是要做好“三公调度”和节能调度,切实执行可再生能源法规政策;三是要规范电费结算过程中承兑汇票的使用,降低承兑汇票的支付比例;四是要按照信息报送的要求,继续规范、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