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2016年上半年,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对33家电力企业开展了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累计发现问题200余项。
湖南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采取“领导示范检查、专家专项检查、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管缺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单位和环节,以预防人身事故为中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主线,并充分结合了电力行业防洪度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安全等年度重点工作。
检查通过查阅记录、核对台账、深入施工现场和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存在安全法律法规识别不及时、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管理缺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闭环等问题。二是电力监控系统仍存在安全漏洞。部分电力企业未建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责任体系、安全分区及安全防护措施不能满足要求;部分WINDOWS系统未安装满足安全要求的防病毒软件;个别企业专用网络隔离装置、防火墙未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三是电力建设施工项目安全风险大。个别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协议签订不规范、安全监理缺失;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现场缺少有效管控,人身伤亡事故风险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湖南能源监管办均现场反馈意见并提出监管要求,对18家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近期,湖南能源监管办将对部分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