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君:全球能源互联网投融资机会分析

2016-03-15 来源:中电新闻网

  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倡议探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2015年底,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巴黎协定》,各国就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形成共识,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带来重大历史机遇。2016年1月,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在全球能源互联网投融资高层研讨会上进行了主旨演讲,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全球能源互联网的新型商业模式,推动构建新型投融资平台。

  全球能源互联网与金融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全球能源互联网,是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全球互联的坚强智能电网,是清洁能源在全球范围大规模开发、配置、利用的基础平台。预计到2050年初步建成时,全球能源互联网的累计投资将超过50万亿美元,形成若干个万亿级的投资板块,催生众多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电源开发的投资将超过20万亿美元、电网建设的投资将超过20万亿美元、电力装备的采购需求将超过26万亿美元。

  现代经济的增长主要体现在实体经济与金融业的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作为未来实体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全球能源互联网将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新需求、开辟新领域、提供新机遇。反之,金融业也将成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的支持者、投资者,同时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一是金融业的机构投资者可结合自身特点,通过传统或创新的投融资模式,以投资者的角色参与全球能源互联网项目的建设,为其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二是预计2020年清洁能源的竞争力将超过化石能源,跨区域外送的成本制约将不复存在,同时通过区域间电力资源的价差效益、时差效益可有效弥补输电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全球能源互联网项目的投资价值凸显。

  全球能源互联网为全社会资金提供了投资机会

  全球能源互联网具有覆盖地区广、投资金额大、回报率相对稳定、回收周期长等基础设施类公用事业项目的普遍特征,传统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模式在规模、成本、期限等方面已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同时受制于既往市场准入的限制,民营资本等中小投资者的进入渠道较少,因此通过搭建服务于全球能源互联网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吸纳更多的投资主体及资金参与,可为全社会资金提供广阔的投资机会。

  在搭建综合性投融资平台的可选方案中,以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基金、并以母子基金的形式参与项目投资的方式值得探索。一是通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机制,可最大化地吸纳全社会各方资金参与,满足全球能源互联网巨大、长期、不定的融资需求。二是可实现全球能源互联网项目与不同投资主体间的有序对接,并统筹协调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诉求,让参与者都能获得合理回报。三是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设立母子基金的形式,有针对性的满足不同项目或同一项目在其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资金需求。

  第一步:由具有建设、运营经验和能力的电网企业作为主发起人(例如国家电网公司等)设立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基金的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邀请主要意向参与国的电网企业、政府、主权基金、政策性银行等作为联合发起人,并吸引国际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母基金承担统筹协调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建设、管理项目库等职责。

  第二步:由母基金的主要发起人联合一家或多家全球领先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母基金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行使项目归集、分析、筛选、建立、投资的功能。

  第三步:母基金设立后,根据项目特点可设立投资于不同区域、不同性质、不同发展阶段的子基金,吸收不同发起人,放大募集资金规模,最大化的利用社会资本。例如,母基金之下可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的不同设置区域子基金,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设立PPP等子基金,根据项目发展阶段以及资金风险偏好的不同设置债权子基金、风险投资子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子基金等。

  全球能源互联网有利于金融产品的创新发展

  全球能源互联网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了新需求、开辟了新领域,因此在搭建综合性投融资平台的同时,可结合各投资主体的特点及其资金的风险偏好,进一步创新发展所配套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让所有参与全球能源互联网的投资主体都能获得合理收益和回报。

  电网融资的传统模式主要为银行贷款,公开发行短融、中票等,全球能源互联网的构建将为传统融资模式创造新需求、开辟新领域。银行:商业银行可为全球能源互联网项目提供跨境授信支持、银团贷款等多样化的融资服务;投资银行可为全球能源互联网项目的建设、运营乃至上市、融资提供财务顾问、保荐、承销等金融解决方案。债券:利用全球能源互联网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创新债券的募集方式和品种。除公开发行外,可选择定向募集、场外交易等私募发行方式,扩大全球能源互联网的投资主体;在品种创新上,可发行可交换债、绿色债券等,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标的。

  针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风险偏好较低、以获取固定收益为目的机构投资者而言,可通过结构化的产品设计,将理财资金、保险资金、信托计划等资金投资于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基金的各类子基金。一是直接投资于债权类、PPP等风险偏好较低的子基金,获得项目的长期稳定收益,且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并可通过回购、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退出。二是将风险投资类、私募股权投资类等风险偏好较高的子基金进行杠杆、优先劣后等分级设计,理财资金、保险资金等风险偏好较低的资金认购优先端,获取稳定回报,劣后端则由风险偏好较高的资金认购,承担项目风险。

  电网资产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可运用多元化的金融工具,对项目的实体资产或信贷资产进行设计,开发出适合机构投资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例如,证券公司可立足项目资产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对应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公募基金等;保险资管可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应的机构投资者主要为保险公司等。

 

      关键词: 全球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