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笔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江苏省印发《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下称《方案》)。根据《方案》,江苏将在沿海地区重点开展19个大型新型储能项目布局,其中包括连云港市灌云独立储能、连云港中核储能电站、连云港地区新增储能3个项目。
《方案》提出,到2025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新增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和500万千瓦海上光伏并网消纳,充分发挥新型储能项目顶峰、调峰能力,提高沿海地区新能源消纳水平,在促进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到2027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3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两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并网消纳,促进绿电就近应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助力构建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江苏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此次规划布局的19个项目规模总计349万千瓦,连云港市3个项目新增储能共60万千瓦。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建成后,可极大程度满足连云港市风光项目并网需求,将有效保障迎峰度夏(冬)能源电力稳定供给。同时,也为加快构建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主动提升新能源电力支撑保障能力提供重要支撑。
来源:连云港日报 记者 周莹 通讯员 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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