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央企合并新潮再起。
8月28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神华集团”)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投资集团”),其资产规模仅仅次于国电电网、中石油和中石化,成为中国第四大能源央企。
这不但意味着传闻已久的“中国神电”尘埃落定,定名为“国能投资集团”,而且是十八大以来第二起大规模的能源央企重组。此前,2015年,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在5月29日正式宣布合并,成立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分析,这对国资委而言是好事,能够帮助企业做大,可能帮助企业做强,符合国资委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思路。他认为,在目前的煤电联动机制之下,实现煤电联营、构建煤电一体化,确实有望实现“一加一大于二”。但从能源改革的角度来看,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煤电矛盾。
记者: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为什么要合并?
林伯强:首先,这符合国资委将国企做大做强的思路。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初,国资委所管理的央企数量是196家,在过去的14年里经过不断的重组,截止到8月28日,国资委管理的央企数量已经降至98家,整整减少了一半多。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曾在2006年提出,要在2010年将央企数量控制在100家以内,在原定时间节点的7年之后终于实现了。
其次,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的整合有利于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煤炭、电力、冶金等产业链上下游中央企业进行重组,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
在火电行业,煤电顶牛矛盾长期存在,近两年表现尤为突出,煤价涨的时候,电企日子不好过;煤价跌的时候,电企日子好过。
神华是中国最大的煤企。国电集团的国电电力公司火电装机约为1.2亿千瓦,神华国华电力的火电约为6000万千瓦,二者相加为1.8亿千瓦。通过两个公司的合并重组,可以部分缓解煤电矛盾,将煤电之间的外部矛盾转化为内部矛盾,在同一个集团内部更便于协调。
第三,两大集团合并还有一个背景就是方便能源央企更好地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中,国电占据国内最大市场份额的风电板块和神华同样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板块可以实现强强联合,更好地开拓国际风电市场。
记者:通过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合并,上述预期目标能否实现?
林伯强:首先,央企做大目标已经实现,能否做强有待观察。合并之后的国能投资集团确实规模变大了。从总量来看,总资产超过18000亿元,负债率60%以上。从主要业务类型来看,国能投资集团已经是中国第一大煤企、第一大电企和第一大风力发电企业。
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4月底,国电集团2016年底的可控装机达1.42亿千瓦,再加上神华集团8200万千瓦装机,总装机达2.25亿千瓦,已经超过华能1.65亿千瓦的装机规模,成为中国第一大电企。
目前国电集团的风电装机约2580万千瓦,每年以新增200万千瓦的速度增长;神华新能源的风电装机为710万千瓦,年底可能突破800万千瓦。合并之后,两家公司的风电装机规模将达到3300万千瓦,占中国风电累计装机总量的1/5以上,位居中国第一。
但做大并不必然意味着做强,做强需要管理能力的提升和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的支撑。例如国能投资集团的火电板块,虽然可以取得相对较低成本的煤炭,降低了燃料成本,但现在面临火电过剩、年发电小时数降低等外部挑战,火电业务做强并不容易。
再者,煤电联营、构建煤电一体化,有望实现“一加一大于二”,但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关键取决于煤电上下游整合的力度和深度,能否真正发挥出协同效益,对电价的波动起到一定的平抑作用。
记者:国能投资集团的问世,对煤炭和电力行业有哪些影响?
林伯强:第一,对煤炭和电力行业的价格影响不大。虽然国能投资集团在煤炭、电力和风力发电三个领域位居全国第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形成了绝对的垄断优势,不会对煤炭和电力价格形成很大影响。
国能投资集团无论在煤炭还是电力领域在全国所占的市场份额依然不是太大。例如煤炭,2016年神华集团的煤炭产量为4.2亿吨,国电集团的煤炭产量为5740万吨,二者加总的4.77亿吨仅占当年全国的14%,不足以对煤炭的市场价格产生很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此外,由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都是由发改委统一定价的,所以不会对电力价格产生很大影响。
第二,从2002年电改五号文,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15年电改九号文,一个总的原则是鼓励电力行业进行竞争,而国能投资集团的出现在提高行业集中度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也会抑制市场竞争。
记者:继国能投资集团之后,是否会出现其他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发电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的央企整合重组?
林伯强:目前还没有听到其他煤电央企或者电力央企合并的确切消息,但市场传闻不断,例如有关华能与国电投合并的传闻。
我认为,在目前的煤电联动机制之下,煤和电的央企合并重组有阶段性的积极意义,其重组可能不限于煤炭和发电的央企之间,也可能发生在发电央企与地方煤炭国企之间。
但如果是纯粹电力央企的合并,不但意义不大,而且也不大符合鼓励市场竞争的基本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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