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家电投系统内公开选聘1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国核铀业副总经理(分管核技术应用)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股东、企业和职工权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敢抓敢管,注重团结,善于协调。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在推进“2035一流战略”进程中扎实践行国家电投核心价值观和干部员工行为公约,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现为相当于国家电投总部部门副职级人员。或具有相当于正处级(或国家电投三级单位正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同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且在正处级(或国家电投三级单位正职)岗位工作满1年。
2.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核工程或核技术相关专业背景,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熟悉核能产业发展和科研管理,掌握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5年以上科研管理工作经历,负责或参与过核能科研项目。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8周岁。
(三)资格禁入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年内曾与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
4.《公司法》第146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三、选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下载并填写《国家电投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发送至zhaopin@spic.com.cn。
同时,需将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有关业绩证明、其他有关材料等扫描压缩(压缩文件不超过10M),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附件”,与报名表一并发至上述邮箱。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选聘程序
按照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
2.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
3.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所有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6298077
投诉邮箱:jjjcjb@spic.com.cn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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