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的唯一科研机构,曾隶属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华电电科院坚持“面向集团、服务主业、产研结合”的发展方针,以中国华电“五三六战略”为引领,积极履行中国华电赋予的集团技术监督、技术服务、技术支撑和集团中央研究院职责,全面服务中国华电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300余家境内外发电企业,全力为能源行业的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拥有国家分布式能源、火电能效检测等7个国家级研发中心、浙江省蓄能与建筑节能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以及中国华电水电、新能源、环保监督、智能能源、电力市场等10个集团级技术中心,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是能源行业燃气分布式标委会、电力行业燃煤机械标委会、中电联电力实验室管理标委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环保专委会碳减排与碳交易学组等的秘书处单位,是中国散协粉煤灰专委会会长单位,具有CMA、特检、计量、工程咨询甲级、调试特级、工程设计乙级等20余项资质。
根据工作需要,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11名市场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为人正直坦诚,忠于华电事业;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回避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回避关系:与华电电科院系统员工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或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doc”格式命名;应聘者还需同时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以上所有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zip”格式命名打包;打包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科院招聘专用邮箱,邮件标题备注为“姓名+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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