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琰彬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并报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免前备案同意,决定:
聘任孟琰彬、卢铁忠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免去李晓明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退休(中管企业总经理助理级)。
关于哈依拉提别克·哈不勒汗、陈奋雄职务任免的通知
集团公司决定:
聘任哈依拉提别克·哈不勒汗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市场开发部主任;
免去陈奋雄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市场开发部主任职务,改任副主任(兼)。
关于李义、陆文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李义同志任中共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陆文江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关于闵苹任职的推荐函
经研究,决定:
推荐闵苹为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闵苹同志任职的通知
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闵苹同志任中共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关于闵苹任职的通知
集团公司决定:
聘任闵苹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院长。
关于闵苹同志任职的通知
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闵苹同志任中共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委员会副书记。
关于朱洪涌、李开明职务任免的通知
集团公司决定:
聘任朱洪涌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李开明的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关于李开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李开明同志任中核集团党组巡视组组长(一类单位副职级)。
关于刘建桥、于鉴夫职务任免的建议函
经集团公司研究,建议:
刘建桥任中国核学会秘书长;
于鉴夫不再担任中国核学会秘书长职务,另有任用。
关于刘建桥免职的通知
集团公司决定:
免去刘建桥的科技质量与信息化部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关于李星文同志任职的通知
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李星文同志任中共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关于李星文、赵晨曦职务任免的建议函
经研究,决定:
推荐李星文任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建议免去赵晨曦的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李磊任职的推荐函
经研究,决定:
推荐李磊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聘任何高波职务的通知
集团公司决定:
聘任何高波为党群工作部副主任。
关于何高波同志免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何高波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关于刘斌、潘风国职务任免的建议函
经研究,决定:
推荐刘斌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建议免去潘风国的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邹德麟任职的推荐函
经研究,决定:
推荐邹德麟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总经理。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钟华免职的通知
集团公司决定:
免去钟华的系统工程部(专项工程督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关于刘明章任职的推荐函
经研究,决定:
推荐刘明章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邹本慧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
经研究,并征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同意,决定:
邹本慧同志任中共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
钟华同志任中共中核北方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李卫东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中核北方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委员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关于邹本慧等职务任免的建议函
经研究,并征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同意,决定:
推荐邹本慧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推荐钟华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建议免去李卫东同志的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另有任用。
建议免去邹本慧的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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