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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绿色小水电创建提速升级

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21-07-14 14:52:25

示范创建重点不再是单一电站,而是从区域、河流流域大角度整体推进

■本报记者 苏南《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7月12日   第 11 版)

记者近日从水利部获悉,今年水利部还将推选一批通过绿色小水电建设,修复治理河流生态取得良好成效的河流典型案例,并向全国示范推广。

据了解,自2017年水利部在全国组织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以来,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创建616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成为各地生态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的标杆性水电站。

参与省份四年增一倍

历时四年,绿色小水电创建活动影响力不断扩大,绿色标准在电站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作用日益凸显,各地利用标准,摸清了辖区内生态流量不足、设备陈旧、管理落后等绿色发展短板,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省级创建工作方案。

2017年—2020年,参与绿色小水电创建的省份从12个增至23个,而且申报电站也从国有电站占绝对多数逐渐转变为国有、民营电站数量相当,同时电站申报和成功创建数量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

江西省水利技术中心主任苏立群告诉记者,江西省2020年在全国率先按每座50万元的标准对创建成功的电站进行奖补,进一步激发电站业主加大投入、创建绿色水电的积极性,年度申报电站达71座。“2020年成功创建了19座,是2019年的6倍多,数量位居全国第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创建数量增加,绿色小水电站示范创建的含金量也在逐渐显现。

目前,辽宁每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奖励8万元,山西奖励30万-80万元,江西奖励50万元,福建执行绿色小水电站上网电价上浮,引导积极创建。另外,浙江、湖北、陕西等省将创建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扶贫等工作相结合,整合资金并系统推进,既取得了经济效益,又兼顾了社会、生态效益。一些电站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意识到绿色水电创建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升级的内在要求。

今年推选一批河流典型案例

为继续深化小水电站绿色创建工作,水利部今年将推选一批河流典型案例。据了解,申报河流典型案例应当同时满足七项条件。例如,河流上的小水电站均落实了生态流量,河流上的示范电站和今年拟创建的小水电站总数大于等于该河流上小水电站总数的50%,河流上的小水电站均应合法合规,并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且一年内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和水事纠纷等。

“下一个五年,我们示范创建的重点不再是单一点上的一个电站。某个电站挺好,但代表性不够。绿色发展要从区域、河流流域大的角度着眼,按照河流、区域整体推进。”水利部农水水电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到2025年,我国再创建一批更高水平的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具有一定规模效益的绿色小水电示范县,引领和带动全行业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湖南省水利厅农电局副局长戴灵辉告诉记者,湖南拟将耒水、巫水、花垣河等基础较好的河流打造成绿色水电典型河流,并参照“绿色水电丽水示范区”模式,在浏阳市率先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县试点。

走访湖南境内浏阳河支流上的洪沙水电站、龙须漕水电站、富岭水电站、株树桥水电站时,记者注意到,这些电站的厂房、厂貌、安全生产标准规章等宛如“复制粘贴”。对此,湖南省长沙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欧阳广才介绍:“长沙市小水电主要集中在浏阳河,我们把需要清理整改的电站均按照绿色小水电标准进行规范。今年,计划申报浏阳河为水利部提出的河流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因为河流典型案例要求高,不少县有申报意向但符合要求的河流较少,尤其是“河流上的示范电站和今年拟创建的小水电站总数大于等于该河流上小水电站总数的50%”这条硬性要求,不少河流难以达标。

业界期待政策激励

绿色小水电创建成绩获得社会肯定的同时,示范电站数量较少、省际间创建工作不平衡、个别省至今未开展创建工作等问题也比较突出。采访中,业内人士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是——没有激励政策,还要额外投入资金改造、投入精力申报,影响了电站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困难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主要原因还是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地方还没有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认识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上述水利部农水水电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指出,绿色小水电创建需要采用政府和市场“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支持,推动建立绿色小水电上网电价奖励机制,争取信贷优惠或其他奖励资金,合理补偿实施季节性限制运行或生态调度运行的水电站;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绿色小水电价值认证机制,将示范电站的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估、市场定价,推动示范电站在产权交易中获得更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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