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全年扎实做好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
从已有数据来看,2023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到2023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超过总装机的一半,历史性地超过了火电。
但我国能源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例如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统筹能源安全、绿色、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今年的《指导意见》全文将能源安全保障一以贯之,对于化石能源的压舱兜底作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及消纳等问题进行明确。另外,储能和氢能等新兴产业亦被提及。
坚持煤炭压舱兜底作用
从基本原则来看,《指导意见》共指出四点——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今年的基本原则中,将“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取代了《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坚持把能源保供稳价”的首要要求。
具体而言,今年的首位基本原则,即“保障能源安全”,囊括了以下内涵:持续巩固“电力稳定可靠、油气底线可保、煤炭压舱兜底、新能源高质量跃升”良好态势。保持能源生产能力合理弹性,强化储备能力建设,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有效应对能源安全风险挑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
在“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一章中,《指导意见》强调,要把能源安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持续巩固提升油气产量,保持煤炭产能合理裕度,增加战略储备和调节能力,强化区域协同保障,筑牢能源安全保障的根基。
具体来看,“能源保障”包括了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提升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能力、提高区域协同保障能力等要求。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解释道,我们国家的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尽管风电、光伏的装机比例增长非常之快,但是这些增量还不足以满足能源电力需求的增量。因此,煤炭在发电结构的比例将有所下降,但是在现实的转型中,煤炭仍要扮演一个保障性的角色。
此外,《指导意见》除了对化石能源在供给的兜底保障作用提出了要求,还对火电转型中对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能力做出了指导。例如,要推动煤炭、煤电一体化联营,合理布局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加快电力供应压力较大省份已纳规煤电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产;推动退役机组按需合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合理规划建设调峰气电等。
与此同时,例如配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新的要求也被提及。
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中,“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质量效率稳步提高”再次被提及。而去年指导意见中“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的目标,今年在措辞上改为了“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具体从数值来看,《指导意见》中今年的目标是,将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较之于去年51.9%左右再提高了3.1个百分点。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较之于去年15.3%的目标,再提高了1.7个百分点。
指导意见
另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并强调了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在“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一章中,《指导意见》强调,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能源绿色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此次《指导意见》分别提及了风电光伏和水电核电的定位。另外,海上风电、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形式也被提及。
其中,《指导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以及“稳步推进水电核电开发建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要求积极推进第二批风光基地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批核准开工,2024年则进一步明确为加快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事实上,自2021年末下发第一批风光大基地以来,前后三批的风光大基地下发规模已超200GW;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2023年11月底最新数据显示,第一批风光大基地并网规模约45GW左右,总体并网率不足1/4,因此,2024年已批复的风光大基地并网将成为今年的重点推动方向。
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再次被重视。《指导意见》强调,要“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印发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落实到重点行业企业,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费心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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