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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

规划总院发布时间:2022-04-21 10:26:06  作者:曾辉

2022年4月18日,规划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苏洼龙分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专家和代表。

金沙江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387.00m,相应库容0.167亿m3,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枢纽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建筑物和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组成。首部枢纽建筑物从左至右依次布置左岸厂房坝段、河床泄水坝段、右岸非溢流坝段。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物位于左岸山体中,采用“一洞两机”供水方式。引水建筑物主要由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等组成。

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前期准备情况的介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汇报了预评价报告的编制情况和报告的主要内容,会议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形成了审查初步意见,提出了预评价报告需补充、完善的有关内容。审查认为:预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深度满足《水电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程》(NB/T35015-2021)的要求,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选用较为适当,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本符合工程实际,评价结论客观、可信,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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