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是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头顶有风光”“脚下有煤炭”“手中有电网”,得天独厚的现代能源经济为内蒙古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11月12日上午,自治区政府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能源领域改革 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大文章”专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海宇亮相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记者: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事关内蒙古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在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于海宇: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能源领域改革工作,明确了17项能源领域的改革任务,推进现代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能源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3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6项正在积极推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的8项也正在有序推进。通过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活力、增强了动力、提高了效能,有力推进内蒙古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实现了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讲,重点推进了三方面的改革。
围绕紧抓快干新能源深化改革
建立新能源开发新机制。制定出台加快新能源和电网工程审批建设13项措施,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由过去的半年左右压减至3个月左右;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集中式光伏项目实行集成并联、线上办理,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至1个月左右;“即报即批、应批尽批”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具备条件的项目2周之内完成审批备案,新能源发展提速增效,今年3月我区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区,目前已达到1.1亿千瓦,到年底将达到1.3亿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实现超过火电装机的目标。
创新新能源投资合作机制。支持央企、国企和民营头部企业合作投资开发新能源,目前国内有实力的能源企业在我区均有新能源投资。全力落实自治区党委创新性提出的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今年实施一体化工程新能源项目2727万千瓦,完成治沙面积238万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库布齐模式、磴口治沙模式,实现增绿、增能、增收一举多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体多赢。
完善绿电就近消纳机制。优化六类市场化消纳新能源政策,分盟市研究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协调推动盟市间新能源合作,新能源消纳能力明显增强,风光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盟市间新能源合作规模超过1200万千瓦。启动绿电交易试点,蒙西地区80%以上绿电进入市场交易,绿电交易规模居全国第一。统筹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优化完善绿氢产业政策,全力降低制氢成本、破解绿氢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内布局等瓶颈问题,打造绿氢产业先行区。坚持将储能电站建设和装备制造发展作为重要产业来抓,建立储能市场化补偿机制,完善调度运行及市场交易机制,实施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到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
围绕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深化改革
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研究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智能煤矿、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落实完善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制度,大力发展煤基新材料,加强煤矸石等煤矿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升煤炭延链增值水平。
优化电力市场机制。及时对电力中长期交易做出优化调整,推动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蒙西正式运行、蒙东试运行,继续在全国保持电解铝、合金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电价优势,努力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绿色电、便宜电、可靠电”。
完善能源保供机制。严格落实电煤、天然气中长期合同,推动设立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完善电力需求侧响应市场化补偿机制,激励用电企业主动参与系统调节,圆满完成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
围绕能源惠民便民深化改革
协同推进温暖工程。民生冬季供暖煤源提前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以供定改”“确村确户”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煤改电”设备通电工作,组织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完成电采暖设备通电25.7万户,在供暖季前圆满完成全年任务。行政村(嘎查)通网电工程实现“能通尽通”,偏远农牧户新能源升级改造、边防哨所用电年度计划提前完成。
持续推进获得电力改革。不断优化办电流程,全面推行“刷脸办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办电时间压减30%以上,“三零”“三省”服务惠及用户21万户、节省投资超过27亿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电力获得感。
记者: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在深化能源领域改革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于海宇: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近期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改错、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一体推进,聚焦体制机制、统筹布局、创新合作三个方面,在完成好已确定的17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抓住能源领域改革“牛鼻子”,以更大力度持续抓好能源领域改革工作,努力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得势强劲足。
聚焦体制机制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
针对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在六类市场化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光热、氢氨醇一体化、绿色交通等政策措施,以市场化方式拓展消纳空间、提升消纳能力;研究优化电力市场交易、完善绿电交易等改革性、创新性机制,加快培育完善绿电认证和交易机制。
针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煤基新材料产业,推动煤炭分质分级、循环利用、吃干榨净,加快智能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完善落实油气资源开发合作机制,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煤制油气等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煤炭、油气等能源类大宗商品产能、技术和应急储备体系。
针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控煤减碳步伐,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有效衔接,优化完善充换电网络布局,加快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聚焦统筹布局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
统筹新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布局。坚持一手抓新能源开发、一手抓新能源装备制造,以呼包鄂通为重点,坚持链式思维和集群配套发展,持续加强产品协作配套和链链合作,加速推进设备本地化生产,着力打造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统筹新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布局。实施强网、联网和外送工程,加快电网项目纳规、核准,实施增量配电网、微电网消纳新能源试点,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持续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统筹新能源与传统能源融合互促发展布局。推动“新能源+矿区生态治理”耦合,因地制宜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建设新能源项目;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创新煤电与新能源互补运行模式;探索建立绿电、绿氢耦合煤化工产业链,推广油气田绿电应用、“天然气+风光发电”等融合发展模式。
聚焦创新合作、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发展潜力
加强能源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聚焦新型电力、新型储能、氢能等前沿领域,推动设立国家级能源创新平台,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打造能源原创技术策源地,抢占能源高质量发展制高点。
加强新能源带动新工业。加快布局绿色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积极承接和发展高载能、高技术、高效益、低排放“三高一低”产业,推动新能源与电解铝、合金新材料、多晶硅等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放大绿电乘数效应。
加强能源新质生产力培育。抢抓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机遇,有序推进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培育壮大新能源智慧运维和能源环保服务业,构建能源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加强与经济大省和周边用能大省合作。推动电力、油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跨区域互联互通和能源资源互济互保,加紧协调沙戈荒大基地和外送通道纳规建设,积极向受端地区多送绿电,支撑经济大省绿色转型发展,为全国实现“双碳”目标和能源保供作出贡献。(义博 梁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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