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和“压舱石”,在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实现创新引领和服务国计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内外部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对强化国有企业政治、经济、社会“三大责任”提出了新要求,站在全新的历史阶段,国有企业在产业引领、科技创新、公司治理方面还面临着一些挑战:
国有企业的产业引领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
国家层面对产业链建设有明确要求,但是部分国有龙头企业对如何发挥平台引擎和辐射作用尚未形成清晰的认识和路径。部分国有企业受“甲方思维”主导,主动作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与上下游企业还未形成协同效应。
部分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一些国有企业对科技创新重视程度不够,在本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不强,尽管近年来已加大了科技研发的投入,但对照一流企业还有差距。在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全球研发投入前50强榜单中,5家中国企业入围,仅有1家是国有企业,而华为公司的研发投入就相当于央企1万亿元研发总投入的14%。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角度看,国有企业面临创新驱动转型的挑战。
国有企业董事会“定战略”职能需进一步加强
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必须立足国家战略,坚持创新发展,进入一些前所未进的领域,需要董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坚持聚焦长远,“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一体推进。在做决策方面,除了项目投资的微观决策,更需关注涉及国家、企业中长期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在防风险方面,除了防控具体项目的经营风险外,更要防范战略误判的风险。
为此建议:
积极发挥产业引领作用
国有龙头企业应心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引擎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主动与产业链上下游的科研机构、高校、民营企业积极沟通,构建产业链发展联盟,牵头建立协调会商和利益共享机制。各类国有企业可以更加主动作为,发挥市场优势和资金优势,通过战略合作或参(控)股等方式,与产业链中小企业建立伙伴关系,提供更多产品和技术的应用场景,共同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创新型国有企业建设
在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利用管理和技术优势,在部分社会资本看不到、不敢做、不想做的关键领域,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攻关“卡脖子”技术,布局战略性前沿技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绿色制造、生物医疗、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赋予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加大激励力度。
完善董事会职能定位和运作机制
在平衡好国家长期利益和企业短期经营风险时,应更加注重发挥董事会在“定战略”方面的作用,围绕事关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在兼顾“防风险”这一“踩刹车”职能的同时,也要履行好“踩油门”职责,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要,提升局势预判、危机应变和动态调整能力,实现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三重功能的统筹兼顾。同时,将激励创新、激发活力等指标纳入董事会履职评价体系,出台履职容错纠错机制,让董事会在企业创新发展中“敢于拍板”“拍得了板”。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要勇于担当起“三大责任”,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见效,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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