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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监管办赴大理督导小散远发电安全督查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2-05-26 00:00:00

  5月20日,云南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小散远发电安全督查第二工作组完成大理地区小散远发电安全现场督查并向大理州及有关县级电力主管部门、被检企业集中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云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同志出席督查反馈会,提出监管意见,并就加强属地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与大理州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大理州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交流。

  5月20日,云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同志在大理地区小散远发电安全督查反馈会上讲话

  在反馈问题阶段,第二工作组对本次抽查督查的7家小散远发电企业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反馈。各有关电力主管部门、被检电力企业表示,本次督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的“体检”,“病症”查的全且细、“病因”找的准且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云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同志对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提出了监管意见。

  在座谈交流阶段,大理州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大理地区电力安全发展基本情况及今年以来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情况。云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同志对大理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给予肯定,并与大理州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大理州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就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交换了意见。各方一致认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加强水电站及小散远发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新能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及电力供应安全等方面工作,为大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供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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