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通知,要求全省供电企业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宣传贯彻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通知要求,各供电企业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遵循真实准确、规范及时、便民利民的原则,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办法》的新规定新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学习宣贯工作;二是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实落细落地见效;三是要结合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有关工作,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扩大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及时公布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及时优化调整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四要要通过移动客户端、营业场所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着力提升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甘肃能源监管办将依据《办法》要求加强对有关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蒋鑫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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