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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资委四措并举高质量推进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宁夏国资委发布时间:2024-10-18 10:25:00

  近年来,宁夏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切实发挥经营业绩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守正创新,主动作为,较真碰硬,不断探索研究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路径,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调整优化考核体系,围绕“一利五率”经营指标,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先后赴国务院国资委和17个省、市、自治区考察学习,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的6个实施方案及清单。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考核,全面对标一流标准,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和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考核力度。坚持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将经营业绩作为党建实绩的“评优否决”指标,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发挥考核引领作用。切实引领企业统筹做好深化改革、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积极确定挑战性目标,结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和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的布局,提升自身经营发展与自治区产业布局的契合度。各企业主动以一档目标为牵引,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考核口径归母净利润连续两年较目标值增长20%左右。

  规范考核标准流程。健全领导体系,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考核体系。抓实运行机制,考核范围穿透至集团公司重要子企业,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压实参与考核工作人员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全过程参与考核监督。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考核发现通报扣分事项,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次年考核范围,防止问题虚假整改、回潮反弹。

  注重考核刚性运用。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区属国有企业子企业经理层成员100%覆盖,严格落实经营业绩考核规则与不胜任退出机制,立下军令状,明确责任制,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考核结果强制分布,拉开得分差距,将ABCD四个考核等次在国资网站公开公示,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干事创业的热情。严格结果刚性兑现,2022年度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差异达3.72倍,2023年差异1.59倍,其中一家一级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因业绩不达标,考核为D级等次,扣除年度全部绩效薪酬,2名企业负责人退出领导岗位,充分体现干得好就激励,不好就调整,考核结果在薪酬升降、岗位调整方面刚性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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