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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部署岁末年初及元旦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12-22 00:00:00

  为确保岁末年初及元旦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营造和谐稳定的节日环境,山东能源监管办日前向全省各级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印发通知,部署岁末年初及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岁末年初,各单位生产指标及工期节点压力较大,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情况,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将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行业内事故教训,科学有序组织生产,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现象。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切实担负起属地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补短板、强弱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2022年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全面落实重要时段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电力保供工作要求,持续跟踪全省电力供应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电力供需形势,加大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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