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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进五个百万级光伏基地建设

能源发展网发布时间:2021-10-18 00:00:00

贵州省发改委近日就《贵州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大力发展光伏、风电、地热能等新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依托大型水电站和现有火电厂富余通道,建设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实现多能互补。着力建设乌江、南盘江、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一体化”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及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五个百万级光伏基地建设。围绕城镇集中区、城市功能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及旅游景区“五区”驱动,加快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应用。有序健康发展氢能产业。开展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设,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推动煤矿智能化改造提升和大中型煤矿建设,对现有30万千瓦等级的煤电机组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推动2.0版煤矿智能化建设。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建设。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全文如下:

 

《贵州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推动我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6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委。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高伟

联系方式:0851-85281460、85867736(传真)

电子邮箱:gzfgwhzc@sina.com

 

贵州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推动我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奋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重点突破,融合发展。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创新引领,科技带动。深入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行新型商业模式,构筑有力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做好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接续、稳岗就业、民生改善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韧性持久地加以推进。

市场导向,多元参与。在绿色转型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各类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为绿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得到巩固,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建成美丽中国的“贵州样板”。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实施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设备智能化改造、工艺迭代升级,加快两化融合技术应用,从源头减少物耗和污染物排放。围绕十大工业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大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深入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企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散乱污”企业监管制度,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培育行动,做优做精茶叶、食用菌、辣椒、中药材、刺梨等12个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新增绿色食品产品60个以上。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及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推广绿色高效耕作制、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大力发展特色林业和林下经济,创建一批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县、森林生态标志产品。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微灌、喷灌等工程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开展16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推进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农业示范区创建。继续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四大行动”,推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建立试点场40个。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

(三)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绿色商场8家以上,50%以上大型商场达到绿色商场创建要求。有序发展生活服务行业共享经济,提高闲置资源利用率。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创建,积极融入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培育省级会展业标准化试点,倡导会展业绿色低碳节约办会,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加大VOCS治理力度。推进高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饭店不再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发展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绿色环保产业。推进清镇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均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探索公共机构推进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推进高校等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合同节水试点建设。推进节水型标杆公共机构、节水型标杆企业创建。加快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试点。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五)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园区规划跟踪评价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开展产业园区主导(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培育龙头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加快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促进开发区建设与城镇建设有机衔接,推动开发区与临近城镇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加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加快化工企业搬迁至合规化工园区,推进新建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六)构建绿色供应链。加快推行绿色设计,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引导激励商贸流通企业绿色升级,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发展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仓储等。培育创建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发挥示范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一)打造绿色物流。加速打通北入长江、南下珠江出省水运通道,加快推进乌江航道通航设施建设,引导运输企业公转水多式联运。推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网络货运发展,提高车货匹配度,提升货运组织效率。继续实行集装箱运输通行费优惠等政策,鼓励发展集装箱运输。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以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配送车辆为主,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鼓励经营者提前淘汰超标排放的老旧营运车辆,更新或购买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开展内河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改造及应用,推动船舶“油改清洁能源”。因地制宜推动湖泊库区纯电动游船应用。推进贵阳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鼓励400总吨以上船舶靠港优先使用岸电。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

(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科学布局回收站点,创新回收模式,建立现代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推进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回收领域应用。推进贵州资源循环再利用静脉产业园建设。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行业领军企业。以供销社系统和民营重点回收企业为主体,构建覆盖城乡的废旧家电、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

(三)建立绿色贸易体系。深入实施“黔货出山”,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推动贵州优势特色产品全面提升质量、技术、标准、服务、品牌核心竞争力。申建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贵州成为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窗口,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一)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推动监管国有企业将绿色采购纳入企业采购体系。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地方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动“一码贵州”等电商平台和各地生活服务平台设立绿色产品专区。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监管,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严厉打击虚假认证、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将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所产生的涉企信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向社会公布。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从储存管理、加工制作、就餐服务等环节加强管理,避免餐饮经营过程中的浪费。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适量取餐,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加快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考核,持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范围。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管理。建立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大力推进班线客运定制化服务,以“门到门”服务提升道路客运供给水平。强化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优化公交线网,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引导乘客优选公交出行。推动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改善人居环境。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打造最美绿色生态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样板标杆,推进6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一)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大力发展光伏、风电、地热能等新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依托大型水电站和现有火电厂富余通道,建设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实现多能互补。着力建设乌江、南盘江、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一体化”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及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五个百万级光伏基地建设。围绕城镇集中区、城市功能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及旅游景区“五区”驱动,加快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应用。有序健康发展氢能产业。开展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设,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推动煤矿智能化改造提升和大中型煤矿建设,对现有30万千瓦等级的煤电机组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推动2.0版煤矿智能化建设。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建设。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二)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逐步消除城市污水管网空白区。梯次实施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推行“厂网一体化”建设管理。推进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因地制宜开展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对全省10个县级市建成区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焚烧发电为主、其它利用为辅、填埋处置保底”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全面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打造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一个平台、一张网”。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实现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可追溯。做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养护全过程,鼓励新建项目推行“环保管家”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加大山区绿色公路建设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LNG加注站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推进贵阳机场建设绿色空港。推进废旧路面材料在低等级公路面层中循环利用。推广公路工程废旧材料、设施设备、施工材料等综合利用,鼓励公路建设应用废旧轮胎和建筑垃圾等废旧材料。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砌块、市政工程构配件等新型建材。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

(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按照生态功能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遵循集约适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将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城镇开发强度分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排水设施建设。将建筑节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打造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升级版,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8%。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适用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等制(修)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对纳入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动态更新,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继续实施危房改造。开展宜居农房建设,围绕农房功能、风貌和环境改造提升农房居住质量。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一)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深入开展“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组织绿色技术创新攻关,征集发布一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打造国家级重点创新平台,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建好贵州科学城、国家大数据工程实验室。引导有条件的开发区积极打造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试验检测、成果中试、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计划,大力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

(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设立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绿色技术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

七、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一)强化法律法规支撑。修订完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推进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保护区立法。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持续开展从严排查监督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昆仑2021”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行分类、计量收费。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利用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及相关发展基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安排部署,有序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印发《贵州省信贷政策指引》《金融支持贵州省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聚焦经济绿色化转型,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引导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发展绿色信贷。按年度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加快发展绿色农业保险、清洁能源保险、绿色工业保险、环保责任险等险种。将符合条件且有上市意愿的绿色企业纳入省级上市挂牌后备。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

(五)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执行贵州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修订《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加快建立完善绿色标准体系,加强社会团体、大型龙头企业等组织和单位绿色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定期开展分析和预警。

(六)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完善水权交易机制,优化交易流程。推动有交易需求的单位(个人)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水权交易,促进交易标准化、规范化、简单化。制定水权、节水量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并降低合规风险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水权交易。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工作部署,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成效、经验、做法,重大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显著成就,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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