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监管向能源综合监管转型的总体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围绕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着力打造“1234”新型监管模式,监管转型取得了新进展。 “1”是确立一个监管目标,即电力监管向综合能源监管转型,为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助力。“2”是明确两类监管重点,即监管国家能源方针政策在地方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3”是建立三项长效机制,即督办会商、要情专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能源监管制度保障。“4”是四种监管手段,即现场督导、专项监管、调查研究和“云”监管。针对不同监管事项、监管对象,分门别类,精准施策,有效发力。 随着新型监管模式的逐步落实,各项监管任务相继收到成效:一是山东炼化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扎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质增速,重点淘汰任务目标已落实过半。二是乙醇汽油推广政策落实偏差得以及时纠正。针对个别封闭推广区域乙醇汽油“断供”问题下发监管意见书,500余座停供加油站全面恢复供应。三是国家重点油气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及时调度掌握项目进展,在日濮洛管道项目监管过程中会同省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进行督导,解决了一批疑难杂症,保证了项目稳步推进;在听取中俄管道、董东管道建设受阻的专项报告后,协调地方和相关部门减免费用1000余万元,保证了项目顺利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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