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公开发布《浙江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意见公开征求。
“十三五”以来,浙江积极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构筑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电力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2020年全省全社会最高负荷、用电量分别达到9268万千瓦、4830亿千瓦时,五年平均增速8.1%、6.3%,较规划目标高出3.1和2.8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浙江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6326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70亿元。作为全国改革试点省之一,浙江率先启动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序放开钢铁、煤炭、建材、有色等六个行业开展售电市场交易。成交全国首笔绿色电力交易。110家售电主体应运而生,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股改顺利完成。11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启动实施。三澳核电成为全国首个民营入股核电项目。
提升电力需求响应能力。加快出台《浙江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构建技术理念先进、资源匹配精准、政策标准完善、应用场景广泛的需求侧响应体系。健全基于价格激励的负荷侧响应措施,探索实行可中断负荷电价。通过电力大数据分析和市场机制充分激励市场主体挖掘调峰、填谷资源,引导非生产性空调负荷、工业负荷、充电设施、用户侧储能等柔性负荷主动参与。“十四五”期间,全省储备千万千瓦级、最高负荷5%以上的电力需求响应能力。
健全电力市场体系。构建完善以电力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市场“压舱石”作用,按照国家“六签”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扩大市场规模。加快省内风光电、外来电和用户参与现货市场试运行,力争尽早实现现货市场持续不间断运行。支持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开展容量市场研究。实现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
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逐步实现发电侧和售电侧电价市场化。持续深化核电、气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有利于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价格体系,调整优化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
详情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我们编制了《浙江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推进浙江省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您可以通过下方“我要提建议”在线反馈您的意见。
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浙江省能源局
2021年6月10日
来源:浙江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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