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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多措并举督导落实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5-28 00:00:00

  为贯彻国家能源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维护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要求和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督导电力企业开展2021年东北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东北能源监管局及时印发《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北监能安全[2021]8号),要求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旱工作;扎实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确保重要电力设施设备度汛安全;加强预防预备、应急值守和信息沟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通过安全监管平台及时报送自查报告。

  二是认真组织、现场检查。东北能源监管局分别与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和工业与信息化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相关电力企业开展了联合现场督查,并现场听取了有关单位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汛期运行安排和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此次联合现场督查,共发现相关问题16项,东北能源监管局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三是重点企业重点督办。为进一步加强汛期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积极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沟通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重点企业贮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监管力度,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同时,东北能源监管局还通过“东北极端恶劣天气应对群”和“东北安全周报工作群”等及时发布重要气象信息,指导电力企业密切关注汛期内天气变化,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在国家能源局统一领导下,继续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督促东北区域电力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安全度汛,确保东北电网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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