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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2023年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 按季度报送光伏进展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4-03 16:57:01

4月3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试点,按季度报送光伏进展情况。

通知还指出,深入挖掘存量建筑资源,推进教育领域和国有园区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静安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静安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静安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静安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3月30日

静安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静安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3年静安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2023年静安区单位增加值能耗和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力争下降2.86%。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研究制定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和专项资金预算。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加强对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与日常考核,强化工作推进与协调机制。督促纳入2022年碳市场监管企业完成清缴履约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全面完成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持续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与低碳社区创建。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

(二)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分解下达年度光伏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光伏建设任务考核细则。充分利用楼宇、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场址资源,全面推动既有存量建筑加装光伏。推进教育领域和国有园区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把关增量建筑资源,按照“能建尽建”原则,严格落实光伏建设有关规定。探索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引导商业可中断用户积极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

(三)推动产业低碳体系构建

探索研究区级产业能效和碳排放绩效指南。加快布局和培育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有序推动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楼宇自主开展节能诊断。加强工业企业的用能监管,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工程,开展既有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排摸,推进节能改造升级。

(四)推进建筑领域提质增效

编制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市住建委下达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大力推进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绿色建筑的建设。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落实市住建委下达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任务。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推进建筑节能精细化管理。加强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网上直报工作。完成20家教育单位和9家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完成临汾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照明节能改造等9个节能改造项目。

(五)推进交通领域低碳转型

完善公共桩布局,力争年内新增410根公用和专用桩。加强新建、既有公共停车场(库)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原则,推动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深入挖掘小区周边充电设施布局潜力,结合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路灯灯杆建设等工作,开展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试点。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加快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交优先战略。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内河船舶电动化发展。

(六)发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

持续落实禁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要求。组织开展禁止、限制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执法检查。推动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贯。加强对重点场景和重点区域监督管理。发挥公共机构减塑限塑示范作用。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七)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创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四大功能区为核心,鼓励园区、商区、校区、社区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和材料,开展示范应用。支持从事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组织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申报上海创新资金。探索打造静安区能源和双碳监管平台。

(八)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大力推进各类绿地建设,建设各类绿地5.6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公园1座、口袋公园3个。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沿口绿化等多形式的立体绿化建设项目,建设立体绿化2.5万平方米,建设绿道2公里。推动彭越浦楔形绿地二期、市北高新园区绿地等项目建设,完成广场公园(静安段)整体改造。探索打造大宁灵石零碳(近零)公园。

(九)发动全民共同参与

强化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减塑限塑宣传,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节能宣传和体验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和节水型机关创建。发挥机关、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示范效应。积极推动绿色商场、绿色学校创建。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推动企业和楼宇参与能效水平对标达标及能效“领跑者”等活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

(十)推进区域低碳示范行动

推动市北园区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开展节能改造、智慧化能源体系、低碳交通体系等方面建设。推动南西功能区探索建筑能耗监控和预警体系建设,适时开展虚拟电厂建设,推动建筑运行能耗监控和管理,打造“碳˙时尚”主题宣传活动。推进苏河湾功能区创建绿色生态城区,东片区打造历史风貌低碳街区,西片区推进城市更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大宁功能区建筑项目能效标准,增加光伏可再生能源建设应用比例,开创本区碳达峰碳中和宣传基地。

(十一)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

科学合理安排区级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发挥节能减排降碳扶持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更多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税收优惠政策措施。

(十二)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加强市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移动源联动执法监管。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附表:静安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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