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新疆博州发布2021-2022年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公告。其中博州风电项目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5万千瓦,配备储能25MW/50MWh。
新疆博州建设规模为风电项目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5万千瓦。
风电、光伏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储能装置同步建成并网。配置储能设施按不低于10%的装机比例配置储能规模,且额定功率下的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允许购买储能能力或合建储能设施。
原文如下:
博州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持续推动博州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41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博州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开优选业主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博州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
建设地点: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
建设规模:风电项目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5万千瓦。
建设时限:风电、光伏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储能装置同步建成并网。
标段划分:
风电2个标段(共10万千瓦)
第一标段: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建设地点: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
第二标段: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建设地点: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
光伏3个标段(共15万千瓦)
第三标段: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
第四标段: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
第五标段: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
配置储能设施按不低于10%的装机比例配置储能规模,且额定功率下的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允许购买储能能力或合建储能设施。
二、资格要求
1.参与竞争配置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能源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企业积极参与。
2.投资业主总资产应能满足相关规模新能源项目建设要求,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交“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3.本次竞争配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可通过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竞争配置,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有实际出资义务,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4.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擅自将已核准(备案)、未建成新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且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企业(包括联合体参与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注:以上要求不作为最终投标审查资质,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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