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0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能科”)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新能源储能市场拓展及项目开发、智慧能源系统研发集成、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主要情况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甲方: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乙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项目合作在框架协议前提下,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商务合作
在满足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思想为指导,在储能电池/储能系统产品技术、质量、成本、交付及服务等方面满足要求且有竞争优势的前提下,甲方在市场同等条件下将乙方列为其主要储能产品(电芯、直流侧、储能系统)供应商,同时乙方愿意优先满足甲方在业务运营中的需求,保证以同等条件下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技术最先进的设备及最优质的服务,根据甲方需求,双方拟共同定义和开发针对海内外户储、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系统应用的兼具性能和成本优势的电芯,助力甲方储能业务高质量发展。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12个月内,甲方力争向乙方采购不少于1GWh产品,本协议签署后36个月内,甲方力争累计向乙方采购不少于5GWh产品(后续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各自经营发展另行约定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2.技术合作
根据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储能系统开发及生产;在满足乙方技术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授权、生产和项目现场支持、专业培训、专利孵化等技术指导工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将领先的储能技术优先应用于甲方的储能开发中,甲方在乙方储能技术满足储能开发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与乙方合作开发电池产品。
双方同意在甲方开发的项目应用场景当中,双方品牌logo都需体现在集装箱产品外观上(“联名款”),就该事项双方进一步签署许可协议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双方同意提供各自的研发资源,包括不限于研发线、中试线、测试设备、产品方案、研发人员等,协助对方完成相应的产品开发、测试和中试。
3.市场推广合作
甲方利用自身行业资源优势可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推广。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在欧洲、北美、中东、非洲、东南亚以及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储能项目的开发合作,通力合作为客户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储能方案与技术支持,双方在项目信息共享、项目资源谈判等领域紧密合作,以多样化的合作形式获取项目资源,并在取得资源后共同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
4.商业信息资源合作
战略合作期限内,双方可分享行业领域内的商业资源信息,相互介绍商业合作机会,相互提供产品信息和市场信息,加强日常交流与联系,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一方与第三方客户沟通洽谈、项目合作等方面,提供各类资源便利和方便条件。
5.电池回收合作
在电池回收方面,双方共同应对储能电池回收再利用,满足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投资融资合作
合作期间,双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开展有关投资、融资及金融等方面交流,重点聚焦工商业及发电侧储能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具体合作方式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来源: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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