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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4-06-19 09:51:12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18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水泥玻璃行业产业布局,促进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推动水泥玻璃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形成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于6月18日起予以公示。

其中提到,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

《办法》同时拟明确:能效水平达不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基准值要求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产能,不能用于产能置换。连续两年每年产量不足年产能30%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和连续停产三年及以上的平板玻璃生产线产能,不能用于产能置换。未开展产能置换的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产能,或不超过150吨/天的工业用平板玻璃生产线产能,也不能用于产能置换。因不可抗力原因被地方政府要求停产超过三年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其产能于2025年6月底前可用于置换,2025年6月底后将不能用于置换。

其中在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比例方面,《办法》提出,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建设项目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1.25:1和1:1,产能置换比例按建设地点区域界定。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可通过产能置换予以建设,置换比例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该产能可用于再次置换。

意见和建议反馈期限为2024年6月25日前。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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