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吴江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力争到2023年底,全区新增光伏装机500兆瓦左右,到2025年底,再新增光伏装机500兆瓦左右。
全区新建及改扩建工业厂房项目,全部建设屋顶光伏发电设施。现有工业企业屋顶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当量值)以上,或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在满足荷载条件的前提下,应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结合商业、农业、渔业、养殖业生产等,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装机容量2兆瓦以上的光伏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的比例配建储能系统,支持发展集中式储能项目。
实施财政补贴。每年安排一定财政资金,对2021年7月至2023年底期间并网发电,且接入全区光伏发电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光伏和储能项目进行补贴:
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补贴0.1元/千瓦时,补贴项目1年的发电量;
居民屋顶光伏项目按1元/瓦对投资方进行一次性装机补助;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及其他项目补贴投资方0.2元/千瓦时,补贴2年发电量;对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运营主体补贴0.9元/千瓦时,补贴2年放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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