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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十四五”能源规划公示:风光新增2.6GW,配储不低于10%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11-23 20:03:24

近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了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为补充。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新增270万千瓦左右,总装机容量达到523万千瓦左右,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提升至48%左右。

储能方面:

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以试点促推广应用、以示范促深化发展,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推进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建设,通过储能协同优化运行,保障可再生能源高效消纳。统筹电网消纳能力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协同发展,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到2025年,推动新型储能新增容量规模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

光伏方面:

一是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鼓励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风光储多能互补等“光伏+”项目示范。重点推动建设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应用基地,打造胶东半岛光伏发电示范。加快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胶河上上农业40MW光伏发电、即墨区200MW农光互补、胶州市铺集镇150MW渔光互补、平度市安信电投200MW平价光伏等项目建成并网。

二是坚持集散并举,整县制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在特色小镇、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商场、学校、医院等建筑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应用,优先采用“自发自用”消纳模式。提高太阳能综合利用率,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20万千瓦,增长2倍以上,总装机规模达到320万千瓦。

风电方面:

一是根据省统一规划部署,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发展。2025年前,启动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建设,实现青岛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零的突破。发挥深海资源优势,打造千亿级海上风电产业集群。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为契机,推动大型风电整机装备及关键部件制造产业发展,构建海上风电设计、施工、运维、电网等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格局,全力打造海上风电母港。推进“海上风电+”行动,探索开展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制氢、储能、海洋能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示范,推动海上风电向规模化、多元化、高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二是坚持陆海统筹,有序发展陆上风电。着力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陆上风电应用示范,推动华润新能源胶州分散式风电、铁投能源平度分散式风电、沃尔莱西分散式风电等项目建成投产。到2025年,陆上风电新增装机规模40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到154万千瓦。

以下是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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