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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1+N”政策核心文件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10-29 16:25:12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0月24日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随后,国务院于10月27日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深入和明确了我国落实2030年碳达峰目标的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指标。为更好的帮助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更好的理解《意见》和《方案》内容,有序安排推动“双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双碳”工作目标,现就两份文件内容进行深度解读。

  1、《意见》与《行动方案》的关系

  《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对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总体部署。而《方案》作为我国保证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的行动和操作指南,是对《意见》内容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需要注意的是,《意见》内容涵盖了“碳达峰”和“碳中和”两个不同的阶段,而《方案》主要针对的是碳达峰阶段,也就是到2030年的重点任务和目标。简而言之,《意见》是“双碳”工作总政策纲领,《方案》是落实《意见》中关于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具体行动措施,二者的关系和作用切不可混淆。

  2、《意见》与《行动方案》内容编排体现了“双碳”工作的阶段性重点

  明确《意见》与《行动方案》之间的关系之后,进一步深度解读《意见》与《行动方案》如何体现国家对于“双碳”工作的整体部署及阶段性工作重点。

  在内容编排上,来看下两份文件在重点任务及内容编排上的顺序:

 

  根据上表重点任务内容,可看出两份文件的重点任务方向一致,但是在任务的编排顺序上有所不同。

  前文我们提到,《意见》是对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工作的整体部署,因此《意见》更多明确的是国家实现达峰和中和两个目标的步调,更多体现的是国家对于本项工作安排的整体框架和逻辑。

  图1 《意见》重点工作内容框架

 

  《行动方案》是对《意见》的具体部署和落实,因此,其主要明确的是我国为实现2030碳达峰阶段目标需要完成的重点任务和实现的主要目标。考虑能源、工业排放占我国排放的大头,是碳达峰之前的重点领域,所以《行动方案》在内容编排上,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及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放在了文本最靠前、最显著的位置,再一次旗帜鲜明的明确了开展以上三项工作,是保障我国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任务。而未来要实现碳中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是基础,将深刻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全民进行长期卓绝的努力。另需要关注的是,《行动方案》在压轴提出“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不仅给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吃了一颗保发展的“定心丸”,也再一次强调绝不能出现“一刀切”限电限产和“运动式”减碳,碳达峰工作的开展是要在分类施策,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有层次、分阶段、科学制定发展目标,积极培育绿色发展动能,探索绿色发展机遇,在有序完成达峰工作的同时,实现社会经济全面高质量发展。

  因此,各级政府及各行各业在安排有序推动“双碳”工作时,必须坚持以《意见》为纲领,以《行动方案》为操作指南,着眼2030,放眼2060 ,以更高的格局和更长远的目光对“双碳”各阶段工作进行全面谋划和重点实施。

  3、碳达峰前重点强调碳强度下降指标。

  两份文件均指出“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即碳强度,一般情况下,碳强度指标是随着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而下降的。在笔者看来,该目标的确定包含了两个深层次的含义,一是,做好碳强度控制,我们既要减少“分子”(碳排放),同时也要扩大“分母”(国内生产总值),二是本指标是对“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的促进和落实。对工业基础好、降碳潜力大的地区而言,在保证GDP增长的同时,要全力做好“分子”削减工作,以保证实现碳强度下降目标;而生态基础好或已经实现达峰中和甚至处于“负碳”状态的地区,则要紧紧抓住绿色低碳发展机遇,努力做好生态价值转化工作,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通过碳汇交易等方式扩大“分母”,在实现自身碳强度下降的同时,帮助工业基础好、降碳潜力大的地区减少“分子”。最终实现全国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2030年碳达峰目标。

  4、新能源仍是各领域达峰的重要推动力。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完整、最先进的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新能源成为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的主线任务之一。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以支持新能源发展。保障新能源送出,要求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各类灵活性负荷、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多手段促进储能发展,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各产业大力推广新能源。在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提高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占比。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在农村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加快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交通领域,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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