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日前,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预通知,为推进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给项目申报单位尽可能提供更充足的准备时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预发布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最终要求以正式项目申报指南为准,请关注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据通知,本次申报围绕智能科技、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冶金、轻工及未来产业等领域,聚焦产业链相关环节,针对重点企业及配套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各环节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之和)的10%,分别对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各子项目给予支持,每年合计最高1500万元,最长支持3年(从首次支持当年度算起)。
申报条件如下:
1.项目申请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应在本市范围内。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6.符合申报方向对应附件的要求。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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