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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提升新型储能电池技术水平 实现"光储端信"协调发展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3-09-18 10:55:13
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

总体要求

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能源电子产业经济初具规模,“光储端信”协调发展。光伏及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晶硅材料生产规模占全国的40%以上,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到可以满足80%以上本地建设需求;新能源装备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并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大幅提升;氢能供给能力得到有效保障。

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加强面向新能源的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应用。梳理产业图谱,大力引进适用于新能源产业的光电子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敏感元件及传感类器件、智慧能源信息系统等企业,加快发展智能储能集成系统、半导体硅材料等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

加快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关键信息技术领域,建立自治区能源电子科技创新平台,依托中环晶体实验室、中晶研究院培育创建国家硅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依托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浙江大学——包头硅材料联合研究中心,支撑能源电子产业发展。

提高重点产业发展水平

提升新型储能电池技术水平。提升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石墨负极材料性能。支持建立锂电等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台。开展电池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电池产品碳排放管理体系。在延伸产业链方面重点引进有机溶剂、铝箔、结构件、PCS储能交流器等生产企业。重点研究压缩空气储能、长寿命锂离子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高性能铅炭电池、超级电容器、储能电池智能传感等先进技术。开发基于声、热、力、电、气多物理参数的智能安全预警技术及高效、清洁的消防技术。建立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发展基于运行数据驱动和先进人工智能算法的储能系统安全状态动态智能评估技术。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有机融合,推动内蒙古石墨(烯)新材料创新中心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共同促进正负极材料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拓展重点终端应用场景

发挥先进产品及技术示范作用。开展能源电子多元化试点示范,鼓励企业提升太阳能光伏发电效率和消纳利用水平,引进一批提供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的标杆企业,形成一批能够实现产业闭环的能源电子示范项目。依托内蒙古电力集团国家重点实验室A级大数据中心项目,推动建设“数字蒙电”。立足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等地的能源电子产业基础,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面向“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给能力,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

加快新兴领域应用推广。加大我区能源电子产业在交通领域应用推广,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结合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及换电模式的推广,利用新能源发电与换电重卡充电设施协同调度、高效互动。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依托智能充电基础设施,探索开展有序充电、调峰调频等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新技术(V2G)应用。加速推广中重型矿卡替代,在公交、环卫等领域开展燃料电池车试点示范。积极推动“源-网-荷-储-用”一体化项目建设,延长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综合智慧能源企业转型。鼓励“多能互补+氢”、“源网荷储+氢”等多类型项目融合发展,有序布局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广绿氢在储能、冶炼等领域融合应用。

推动产业有序发展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太阳能光伏、储能电池、终端应用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知识产权交易与培训、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

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建立涵盖光伏、新型储能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测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专业领域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光伏、储能标准体系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

做好安全风险防范。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强化安全设施配置,制定完善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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