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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新建设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要配置储能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3-08-17 10:26:23

近日,浙江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东区加快用户侧储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表示至2024年,全区建成并网10MW/2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十四五”力争实现30MW/60MWh 用户侧储能项目发展目标。要求新建设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装机容量的10%以上配建储能系统,储能系统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提高光伏发电就地消纳能力。光伏项目配建的储能系统可自建或采用储能配额置换交易模式。鼓励企业用户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负荷特性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目录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

对参与金华全域虚拟电厂负荷调控的储能项目,按负荷响应期间峰段放电量0.25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负荷响应期为7、8、12、1月份。补贴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补贴资金总额112.5万元,其中2023年度为37.5万元,2024年度和2025年1月为75万元。

用户及储能设施投资方明确储能设施安全责任方,并由安全责任方办理相关业务,对储能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维护作出安全承诺,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区供电局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与用户或储能设施投资方签订《储能系统调度协议》,共同加强对储能系统验收接入及后续运行的安全管理。区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原文如下:
 

来源:光伏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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