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浦江县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文件指出,到2025年,全县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达到100%,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25%以上。
积极推行绿色建筑。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修订完善《浦江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绿色建筑相关指标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条件;加大绿色建材、绿色技术、绿色工艺应用力度,加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推动绿色建筑品质提升。促进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绿色建材、BIM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技术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鼓励建设各方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取得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申报国优、省优、市优工程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购买取得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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