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酒泉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酒泉市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并率先发展框架协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支持壮大支柱产业,建设区域产业发展中心
1、着力建设特大型新能源基地。依托巴丹吉林沙漠、库木塔格沙漠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确保“十四五”期间新增新能源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力争突破3000万千瓦。加快推进酒泉至中东部地区第二条、第三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建设4×100万千瓦调峰火电项目。支持酒泉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内用调峰煤电项目,有效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加快推进玉门、金塔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2、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争取有助于全省新能源全产业链布局发展、有利于清洁能源就地消纳的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光热+风光电”一体化项目建设和规模化发展。完善风光电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关键环节延链补链项目建设。支持建设河西地区新兴产业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支持构建制、储、装备制造等氢能全产业链体系和应用项目建设。支持围绕开发矿产资源优势,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推动肃北马鬃山、瓜州柳园矿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建设。
原文见下:
酒泉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酒泉市建设全省
区域中心城市并率先发展框架协议》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酒泉市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并率先发展框架协议》落地见效,根据工作实际,现制定酒泉市落实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十四届省委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酒泉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目标,推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时、精准、高效落地,深化合作内容,务求合作实效,主动对标寻标,深度对接合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支持壮大支柱产业,建设区域产业发展中心
1.着力建设特大型新能源基地。依托巴丹吉林沙漠、库木塔格沙漠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确保“十四五”期间新增新能源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力争突破3000万千瓦。加快推进酒泉至中东部地区第二条、第三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建设4×100万千瓦调峰火电项目。支持酒泉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内用调峰煤电项目,有效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加快推进玉门、金塔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市能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玉门市政府、金塔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
2.高质量服务核产业发展。培育具有核技术产业特色的产业集群,奋力打造国家级核技术产业基地和军民融合示范区。支持高标准规划建设金瑞科创城。支持金塔县城至金瑞科创城公路、215省道至北山实验室连接线、312国道至肃北县马鬃山镇金庙沟连接线等项目建设。争取中核集团在酒泉建设核化工、产业园能源配套、民用同位素生产制备、核装备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并做好配套服务和保障工作。(市军民融合办牵头,金塔县政府、肃北县政府、玉门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3.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争取有助于全省新能源全产业链布局发展、有利于清洁能源就地消纳的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光热+风光电”一体化项目建设和规模化发展。完善风光电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关键环节延链补链项目建设。支持建设河西地区新兴产业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支持构建制、储、装备制造等氢能全产业链体系和应用项目建设。支持围绕开发矿产资源优势,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推动肃北马鬃山、瓜州柳园矿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建设。(市能源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支持构建立体交通,建设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4.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支持优化铁路网布局,加快推进酒泉(金塔)至哈密(淖毛湖)铁路建设,争取将阿克塞至若羌(罗布泊)、敦煌至红柳河等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尽快实施。推进酒嘉快速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快G213线总寨镇至张酒交界段等国道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推进阿克塞至若羌公路、S303肃北至德令哈(甘青界)公路前期工作以及S240线敦煌至哈密一级公路项目建设。支持肃北马鬃山通用机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肃州区政府、敦煌市政府、阿克塞县政府、肃北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5.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支持酒泉汇聚整合行业数据资源,建设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配套综合客货运服务、综合运输网上监管、交通执法信息、城市智能交通管理为一体的功能支撑平台。支持推进酒泉至明水干线物流自动驾驶专用公路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
(三)支持提升开放水平,建设区域物流枢纽中心
6.推进酒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多式联运铁路专用线、集装箱甩挂站台、编组站台及货物堆场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物流枢纽服务功能。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和县域商业体系发展。支持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拓展货运班列“集拼集运”业务。(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邮管局,肃州区政府配合)
7.推进敦煌空港建设。支持甘肃(敦煌)国际空港建设,培育发展临空经济,分步建设空港物流园,以物流带动产业,促进贸易、扩大开放。支持酒泉发展航空循环产业,参与“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指导酒泉进一步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市商务局,敦煌市政府配合)
(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8.打造高尖端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敦煌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中微子天文望远镜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酒泉建设新能源装备研发高地、新技术新产品试验平台和发布基地。支持敦煌研究院国家古代壁画与土遗址物理仿真实验室、古代壁画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甘肃省敦煌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建设。支持酒泉建设玉米、蔬菜、花卉种质资源库,新增农优物种资源1万份以上。扶持培育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改扩建敦煌种业玉米种质资源库。(市科技局牵头,敦煌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市农业农村局、酒泉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9.做精做强现代农业。支持酒泉以肃州区、敦煌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肃州区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为重点,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现代种业、高效蔬菜、绿色畜牧三大产业集群,创建国家戈壁生态农业示范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支持玉门市或金塔县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肃州区政府、金塔县政府、玉门市政府、敦煌市政府配合)
(五)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10.大力推进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支持敦煌研究院实施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二期)、敦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酒泉以敦煌为主体,打造河西走廊、甘青、甘新、甘蒙旅游大环线协同发展的大旅游格局。支持鸣沙山·月牙泉、阳关、玉门关、锁阳城、悬泉置遗址、敦煌郡城和敦煌县城遗址等景区提质扩容。支持建设交响丝路1号线、悬榆公路、双石公路二期等旅游公路。支持酒泉发展全域旅游,创建全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市文旅局牵头,敦煌市政府、瓜州县政府、肃北县政府、阿克塞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1.建设优质教育示范基地。支持酒泉改善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创建酒泉职业技术大学,成立酒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支持酒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完善实验实训设施,建设培育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快推进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市教育局牵头)
12.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指导酒泉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国内高水平一流医院,建成辐射甘青蒙新四省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推动疾控机构基础设施达标,提升酒泉医疗救治和应急保障能力,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市卫健委牵头)
(六)支持生态立市,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标杆
13.筑牢祁连山生态屏障。推进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疏勒河中下游、黑河中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全面保护草原和荒漠生态系统,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和封禁保护,建设防风固沙林,减轻水土流失。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酒泉片区建设,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快保护管理、科普宣教、配套基础等三类设施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市林草局配合)
14.积极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试点园区。支持酒泉围绕碳达峰目标,聚焦清洁能源、工业制造、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积极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支持酒泉开展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试点。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县打造生态产业园区、生态旅游度假区等。支持敦煌市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支持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开展全国碳达峰试点园区创建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七)支持强县域行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15.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突出功能定位、紧扣发展类型、聚焦资源特色、引导错位发展,支持以肃州区为中心,带动玉门市、金塔县协同发展,强化与重要节点城镇的连接;以敦煌市为中心,带动瓜州县、阿克塞县、肃北县协同发展。推动酒泉经济总量“十四五”末突破千亿元,其中:肃州区、玉门市达到300亿元,瓜州县达到200亿元,金塔县、敦煌市达到150亿元。(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6.加强园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园区在强县域行动中的主引擎和助推器作用,支持酒泉经开区管委会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特色精品园中园,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制药等产业。支持玉门经开区重点发展石化、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产业。支持肃北马鬃山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玉门市政府、肃北县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17.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酒泉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统筹实施城镇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工程。重点支持肃州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敦煌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建设、玉门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支持金塔县、瓜州县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引导肃北县、阿克塞县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持续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给排水、供热、燃气等管网更新,深化老旧小区、厂区、街区改造,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支持酒泉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工作流程,推动框架协议落到实处
1.明确合作意向。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框架协议及清单明确的共建重点领域和方向,提出配套推进项目近远期具体请求支持事项,并指导相关县(市、区)做好项目论证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发展需求,积极提出具体请求支持事项,报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及各县(市、区)请求支持事项审核后,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年度重点支持项目清单,与省发展改革委汇报对接后,建立合作项目库。
2.分工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建立的合作项目库,与省对口部门充分对接联系,跟进推动项目落实后续事项,积极促进共建项目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框架协议落实主要牵头部门,应主动承担相关职能,在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谋划、项目争取、资金申报等方面,积极与省发改委汇报对接;市财政局在各项目专项债券申报时,应积极指导县(市、区)及各部门申报,并加强与省财政部门联系,及时反馈相关审核信息。
(二)建立工作机制,保障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
1.建立会商机制。加强省发展改革委和酒泉市领导交流互访,把握合作方向,研究重大事项,高位推动落实双方商定事项。每次会商合作协调会议,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共同推进相关合作事项落实。遇有重大事宜,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及时提报会商解决。
2.协调联络机制。建立省、市、县上下联动协调联络机制,共同推进框架协议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与省发展改革委常态化开展互动交流,互通信息,搭建平台提升干部素养、拓宽思路视野,支持酒泉市选派优秀干部到省发展改革委跟班学习。重点工作加强协作,共同落实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招商引资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与省发展改革委的联络对接和全市推进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与省有关部门积极对接,对口负责请求支持具体项目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及时提出请求支持意向,推动项目落实。
3.工作调度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加强推进落实工作的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每季度末上报落实框架协议合作内容、项目意向(特殊情况随时提报),每月底汇总本区县、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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