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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总院赵太平:“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将成电量增量主体

能源发展网发布时间:2021-07-26 00:00:00

7月21日-22日在京召开的“光伏行业2021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部主任赵太平指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增量将占到一次能源消费增量的50%左右,发电量增量占全社会用电量增量的70%左右,风电和光伏增量将成为电力行业装机和电量增量主体。

 

 

“当前,我国再生能源正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期,”赵太平表示,按照2030年前碳达峰要求,“十五五”中后期开始,我国全部能源消费增量需要由非化石能源增量来满足,新能源逐步替代存量;按照碳中和要求,2060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75%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将达到60亿干瓦左右。在他看来,未来光伏发电将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主力支撑。

 

不过,赵太平同时指出,可再生能源的高比例发展应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适应光伏发电随机性,电力系统需要加快转型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他认为,未来,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进步,将为通过灵活组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有效分担电网的灵活性、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提升可再生能源接纳能力,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供技术可能。

 

 

对于光伏产业未来的发展,赵太平强调,一方面要继续创新发展,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培育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新动能,同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打通政策与机制堵点,激活发展动能;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协同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国土、环保、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协同,形成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同时构建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发展新体系,推动光伏发电与新兴技术、新基建等的协同融合发展。

 

在多能互补方面,赵太平表示,在西南地区,依托水电调节能力和水电外送通道,可以提高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推进水风光基地综合开发,结合流域风、光资源条件,合理进行风电、光伏开发规模布局;同时,在三北地区,可以优先结合存量火电项目灵活性改造,增强调节能力,提升打捆新能源电力规模与输电通道中新能源电量占比,扩大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规模。

 

与此同时,赵太平还强调,未来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光伏发电基地化建设,如光伏+光热“联合电站”。他表示,光热发电具有经济性、出力相对平滑、具备调峰和储能优势、对电网友好等优势,发展“光伏+光热”,可以充分发挥光伏成本低特性,降低光伏+光热混合电站成本,提高适应平价、市场化发展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光热连续、稳定、可调的特性,平滑光伏+光热混合电站出力,降低调峰需求,发挥光热储能作用,降低光伏限电率,提高电力系统消纳不稳定电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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