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寿光市环保局了解到,寿光市巨能热电有限公司2*15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至此,该企业成为潍坊市首家整体通过省厅验收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企业。
据寿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超低排放是指燃煤机组(锅炉)在现有烟气治理技术的基础上,进行集成创新,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天然气机组(锅炉)排放标准的烟气深度治理技术。大力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对寿光市意义重大,通过推广超低排放,可严格落实逐步加严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燃煤企业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治理难度大的小型燃煤机组(锅炉),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初步测算,改造完成后,寿光市较现行排放标准每年可削减烟尘868吨、二氧化硫3464吨、氮氧化物2824吨,大大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2015年1月份以来,巨能热电投资1.48亿元,率先在寿光市开展了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该改造工程新建炉外SCR脱硝设备、湿式电除尘器和脱硫塔各一台(套),并对原有脱硫设备进行了扩容改造,安装了超低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整个工程建设周期历时1年4个月。改造工程完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能够分别稳定达到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5毫克/立方米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较现行排放标准每年可分别削减污染物1485吨、450吨和135吨,将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促进作用。
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达标运行的机组,寿光市将实施“以奖代补”。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排污费减半核定计收。而企业改造后腾出的排放指标,可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减排量出让收益,并可优先用于本企业新建项目建设。
除巨能热电外,寿光市列入超低排放改造范围的金太阳热电、新龙集团等其他企业也在快速推进中。截至目前,要求今年完成的23台燃煤机组,已有9台建成,14台正在建设,其中6台进度达到了70%以上;要求今年完成的18台燃煤锅炉,已有12台已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