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葛兴安忙碌地奔波于河南、西安、湖南等省市,给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讲述低碳、绿色经济发展的理念和经验。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积极参与者,中国计划于2017年全面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承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
作为全国首批碳市场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在碳市场的体系建设、交易设计和规范运营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因此,国家发改委于近日把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设立在深圳。这意味着,深圳要将碳市场建设的经验和模式推广至全国,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也将以深圳为依托,开始实行全面提速。
“现在国内许多城市的低碳意识才刚刚萌芽。”与多地政府官员进行交流后,葛兴安感到压力大、任务重。所谓“能力建设”,包含了政府部门、管控单位、交易主体、核查机构等多个方面的协同与配合,深圳在这些方面已做了许多探索和尝试,也初见市场雏形,但要使全国各大城市统一节奏,迎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启动还有一段距离。“经济下行之下的低碳发展需要强大的动力,动力就来自于碳交易给企业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葛兴安说。
深圳碳配额交易逾千万吨
所谓“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具体操作为,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国家发改委的批准下,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了碳交易试点。
“这里已经有2000多名“卖碳翁”,包括管控单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以及公益会员。”葛兴安指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的后台系统说。在深圳南山科苑路上的金融科技大厦内,工作人员每天都忙着接待前来咨询的客户和办理碳交易开户手续。
“2013年至2015年间,深圳市政府根据深圳产业结构特点每年给企业分配3000万吨碳排放配额,这个额度相对于全国几个试点城市来说是最小的,一方面说明深圳的产业结构比较轻,绿色程度高,但另一个角度也说明深圳碳交易市场的规模比较小。”葛兴安说,设立碳交易机制的初衷是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理论上市场规模越小,该地区的绿色经济发展越好,可市场规模小又会影响交易市场的活跃度,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和从市场交易的角度来看碳交易是一对矛盾。“由于目前的试点范围不能走出行政区划范围,但等到全国碳市场启动,市场规模就会很大,无论从环保还是市场交易角度来看,碳交易这项机制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葛兴安进一步解释。
尽管深圳的市场规模小,可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却仅次于湖北省,排在七个试点城市第二位。数据显示,截至3月25日,深圳碳市场配额总成交量约为1083万吨,总成交额4.08亿元。目前深圳已将636家重点工业企业和197栋大型公共建筑纳入碳排放管控范围,覆盖了能源生产和制造业,今年还计划将公共交通行业纳入其中,并研究是否可以拓展至其他的交通领域。
不仅节能减排,还能绿色融资
“企业实行碳交易,不仅能节能减排,还能将其作为一个融资渠道。”在与多地政府部门交流中,葛兴安介绍的碳交易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引起在场人士的关注。碳交易如何帮助企业融资?日前发生在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的国内单笔最大碳交易正好诠释了这个功能。
3月19日,“国内首单跨境碳资产回购交易业务发布会”在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召开,回购交易双方为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美国BP公司,深圳碳市场配额量最大的管控单位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将出售400万吨碳配额给BP公司,来获取上亿元人民币的资金,用于投入公司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到今年6月份,妈湾电力公司又将此前出售的配额买回来,此间还实现了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的置换。“这个模式打通后,其他管控单位也可以借鉴。”葛兴安说。
据了解,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在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下,于2014年8月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的碳交易平台,且境外投资者参与深圳碳市场不受额度和币种限制。在此政策基础上,交易所推出跨境碳资产回购业务,境外投资者以境外资金参与深圳碳市场,持有碳资产的管控单位以碳资产为标的获得境外资金用于企业低碳发展。“这项业务为深圳市的管控单位和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使他们有机会使用境外的低成本资金,同时还盘活了他们自己的碳资产,并通过不同品种之间的碳资产呼唤,获得置换收益,实现了企业资产的增值。”葛兴安说,从这个角度来看,碳交易对企业来说既能提高他们节能减排的意识,又能帮助他们拓宽融资渠道,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据介绍,深圳碳排放管控单位2014年的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了400多吨,碳排放强度下降34.2%,企业节能减排的效果非常明显。
异地输出能力建设经验
全国首单“碳债券”、全国首家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碳交易平台、全国首个私募碳基金启动,全国首笔绿色结构性存款、碳市场履约企业数量居国内碳交易试点省市之首、全国首个总成交额突破亿元大关的碳市场……这些成绩背靠着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法制保障。
“碳市场的建设是一套体系工程,需要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市场从业者和管理者的操作规则等多个层面的支持和配合。”葛兴安介绍,深圳碳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一直走在试点城市最前面,2012年,深圳率先使用自己的地方立法权,制定并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若干管理规定》,2014年深圳市人大又通过了《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暂行办法》,随后市发改委还通过了稽查机构和人员、抵消信用等技术性文件,形成了既有人大决定,又有政府规章的完整制度体系。
近日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在深圳的落户正是对深圳碳市场建设能力的肯定。所谓“能力建设”,简单地说就是碳市场“神经中枢”的搭建,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发改、财政、统计、金融等部门的支持,核查机构的管理和管控单位的配合,只有把这些环节全部打通,碳市场运行的“主动脉”才能通畅无阻。
而基于深圳在制度体系上的诸多创新和实践,国家发改委对深圳委以重任,希望深圳能将理念和模式输向全国,担起推广能力建设的重担。深圳经验首度异地输出的城市是内蒙古包头市。2014年,包头市被内蒙古确立为自治区碳交易试点,当年11月28日,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包钢亲自带队调研深圳碳交易市场运行情况,并与深圳市政府签署两市碳交易区域合作战略协议,协议约定由经验丰富的深圳碳交易建设团队协助包头,全面推进碳交易市场的基础建设工作,并且最终实现深圳与包头两市碳交易市场的区域对接。据了解,除了与包头开展输出合作模式外,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正在加速推进与江苏淮安、甘肃、四川等地的合作,力争将深圳碳市场成功模式输出到更多地方。
“与经济欠发达的西北地区开展跨区域合作,既可支持西部省份的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也可以通过这种跨区域合作模式,在明年底启动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过程中,为深圳碳交易市场积累更多的跨区域服务经验。”葛兴安说。
然而,在他的考察和调研中,他发现尽管许多城市了解绿色低碳的理念,但重视程度并不是很高,不少省市还是以经济稳增长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