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新建外送通道 2020年西北弃风弃光形势仍严峻

发布时间:2017-06-21   来源:中国电力网

西北地区拥有丰富的光照、风力资源,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扶持政策,助力西北地区成为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重要地带。但由于远距离大容量输电、调峰能力不足等问题,西北各省(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弃风、弃光现象。即使新建外送通道促进新能源消纳,2020年中国西北地区的弃风弃光形势依然严峻。若不考虑新建直流工程,2020年甘肃的弃风和弃光率将攀升至41.9%和49.1%。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日前发布的《西北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及运行监管报告》(下称《报告》)显示,通过模拟评估,2020年西北各省(区)依然会存在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其中,甘肃和新疆即使考虑了新建直流工程以利于新能源外送消纳,弃风弃光率预计仍将超过20%,消纳压力较大。若不考虑新建直流工程,2020年甘肃的弃风和弃光率将攀升至41.9%和49.1%。

西北区域各省(区)新能源消纳情况模拟结果对比。 本文图表均来自 西北能监局官网

随着装机规模剧增,“弃风弃光”已成为西北区域新能源发展乃至中国新能源发展的顽疾。国家电网数据显示,2016年,新疆、甘肃合计弃风电量占全网总弃风电量的61%,弃光电量占全网总弃光电量的80%。

2016年西北区域新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6年,西北五省(区)中,甘肃、新疆、宁夏风电运行形势最为严峻,弃风率依次为43.11%、38.37%和13.05%。此外,陕西弃风率为6.61%,青海未发生弃风限电现象。光伏发电方面,新疆、甘肃光伏发电运行较为困难,弃光率为32.23%和30.45%。宁夏弃光率7.15%,青海弃光率8.33%,陕西首次发生弃光限电情况,弃光率为6.89%。 《报告》预测,到2020年,宁夏和青海的整体弃新能源率将在10%左右。陕西省也将面临弃电风险,若新建陕北—关中二通道,陕西的弃光弃风率或将维持在较低水平。

国家电网公司新闻发言人、发展部副主任张正陵曾表示,在加快调峰能力建设、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所有措施执行到位的情况下,弃风弃光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2020年弃风弃光率均可控制在5%以内(注:指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但从西北能监局预测的数据看,要实现这一目标面临极大挑战。

《报告》称,除陕西外,西北区域其余四省(区)的新能源规划装机规模都已经超过了系统可以正常消纳的范围,部分省份的弃风弃光情况理论上已经不允许在2020年以前再新增新能源装机。例如,甘肃省即使2015年之后不再新增风电装机,也很难保证将弃风率控制在5%。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此前表示,2015年的弃风电量合计约350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亿元,这意味着全年的弃风损失几乎抵消了2015年全年风电新增装机的社会经济效益。

西北区域各省(区)弃风弃光原因模拟结果对比。

《报告》提出,直流跨区外送将成为西北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方式之一。“十三五”规划期间,西北区域各省(区)将建设数项跨区外送的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如陕北-江西直流输电工程、酒泉-湖南直流输电工程、宁东-浙江直流输电工程、“疆电外送”系列工程等,在模拟计算中可以得知,如果考虑将新能源通过直流输电工程打捆外送,将显著降低西北地区弃风弃光电量,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可以预见,新能源通过直流跨区外送将成为未来西北区域各省(区)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方式之一。

此外,《报告》还建议,在科学利用输电通道、尽可能实现新能源的就地消纳的同时,要采取措施深度挖掘常规机组的调峰潜力,尤其是自备电厂和在供暖期供热机组调节能力;尽快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配额要求。

      关键词: 弃风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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