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催生万亿节能市场

发布时间:2016-08-01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3年福建省政府颁布《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来,省住建厅办公楼、厦门会展中心三期,以及莆田、漳州地区城市道路公共照明等一批项目实施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建设,全省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约50万平方米,完成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约4万盏。

  近日,福建省召开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工作推进会,与全省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代表们共同聆听了来自省内外专家的节能改造案例介绍。宁波第六医院采用LED灯、玻璃贴膜、冷却水回收等措施,盯牢跑冒滴漏“小环节”,做好节能除耗“大文章”;北京交通大学建立能源监测平台,安装教室节电感应、太阳能热水等节能技术,以“智慧后勤”支撑节约型校园建设……

  节能改造工作 迎来发展新机遇

  近年,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工作受到国家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要求“对现有建筑物和城市照明系统进行改造”。2015年12月29日,于伟国省长在全省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实施公共建筑和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到2020年路灯节能改造10万盏,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

  今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纳入“十三五”工作重点,相继在上海、重庆召开了多次经验交流会,并对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改造的城市给予20元/平方米资金补助。

  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州、厦门市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二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列入节约型校园节能改造示范,获得中央资金的补助累计已超过1亿元。

  福建省多管齐下 推进节能改造

  从福建省住建厅了解到,2016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七条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我省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工作。

  《通知》提出,要明确改造重点:公共建筑重点改造达不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建筑和20000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调系统、热水系统、照明系统和外窗;城市公共照明重点改造光源、灯罩和控制系统,加快推广LED照明产品,淘汰白炽灯、高压汞灯和能效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高压钠灯,加快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

  《通知》要求,按“示范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2016年率先启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高校、医院和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建筑以及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加快推动福州市、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试点工作。要求到2020年,全省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10万盏。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省级财政将对省直机关、省属医院和以省为主管理的高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对节能率不低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的其他公共建筑,给予20元/平方米补助;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高校和医院申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试点,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各地市、县区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补助政策。据了解,厦门市已出台《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市级财政给予示范项目20元/平方米补助,福州市也将于近期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和补助政策。

  此外,《通知》还对优选节能服务公司、规范节能改造合同、提升节能服务质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做出规定。

  实施节能改造 各方都能受益

  益处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业主零投入

  《通知》明确,公共机构建筑、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一般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社会投资公共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省住建厅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同能源管理(EMC)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在我国也得到广泛应用。

  具体操作上,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而业主单位在零投入的情况下,既降低了能源费用,又大大提升了照明、隔音和空调等使用效果。

  据了解,合同能源管理,在我省节能改造领域已有应用。厦门大西洋天虹百货商场建筑面积23385平方米,由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其进行节能改造,通过建立智能云平台能耗监测分析系统,采取中央空调系统优化控制、冷链照明节能、冷凝水回收等措施,实现了业主零投入、零风险的节能改造,改造后空调系统节电率达41%,年节约费用达93万元。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武夷山市、漳州常山开发区、云霄县、连城县等地对城市路灯进行LED路灯智能化节能改造,在福建省累计改造公里数达200公里,平均合同期5年,累计节约标准煤1.8万吨,减少CO排放4.7万吨,节约电费超4500万元。

  益处二:节能行业迎黄金期 催生数百亿市场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说,推进我省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工作,有利于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还有利于带动我省LED照明、空调、门窗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形成新供给新动力。

  事实上,早在2013年8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意见提出,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在此背景下,建筑节能已经成为了一个节能环保的大方向和重要着眼点。

  “节能改造领域,商机无限。”有业内人士估算,如对我省既有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可增加产值300亿元;对照明系统进行改造,可增加产值15亿元;对外窗进行节能改造,可增加产值120亿元;对全省城市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可增加产值27亿元。

  益处三:推进节能降耗 共建清新福建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能耗的30%,高能耗成为建筑行业的一大特点。与此同时,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大量增加,其能耗较高的问题日益突出。

  “以省住建厅办公楼为例,将单层玻璃替换成中空LOW-E玻璃,增加外墙和屋顶绿化,实施外窗和照明节能改造,建筑能耗得到较大降低,噪音降低27分贝,办公舒适性得到很大改善,”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福建有好山、好水、好空气,推行节能降耗,更能维护好‘清新福建’这个品牌。”开展公共建筑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作,有利于节能降耗,提升建筑品质,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既有公共建筑面积约3亿平方米,年度总用电量约240亿度电。城市路灯约90万盏,年度总用电量约5.3亿度电。以上既有公共建筑和路灯按改造节能率20%~30%测算,年可节约50亿度电,折合标准煤61万吨,可减少CO排放160万吨。

  部分高校公共建筑从节能改造中受益。据了解,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在电梯旁安装一个电梯热量回馈设备,利用电梯下行电阻所产生的热能进行循环再利用,每月能节省500多元电费,两年收回成本;玻璃窗户贴膜后,不影响采光,隔热可达78%;采用电脑控制节能开水器,对学生宿舍内温控式传统开水设施进行更换,节水率80%;日光灯换成LED灯,节电可达37%;使用智能电源管理器——节能插座,减少电脑周边设备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所造成的电能浪费,节电可达13%……经改造,整栋楼节能率超过20%,每年可节省成本支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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