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氢能 > 动态

【两会好声音】全国政协委员姚锦龙:氢能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

经济观察报发布时间:2024-03-06 10:15:24  作者:郑晨烨

 “氢能产业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业态模式创造、新能源形式拓展方面具有全面引领能力,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美锦能源(000723.SZ)董事长姚锦龙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

  作为能源行业的新热词,2024年以来,多项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重磅政策陆续出台,氢能在引领能源消费模式转变方面的潜力日益凸显。

  2024年2月29日,工信部等七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表示,我国将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比例,推进绿氢等原料替代,增强天然气等原料供应能力,提高绿色低碳原料比重。

  姚锦龙认为,氢能产业被视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符合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战略要求的产业。氢能在交通、电力、工业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其零排放、高效能的特点,有助于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

  氢能产业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

  在姚锦龙看来,氢能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国家及地方政府都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产业发展方向作出规划。但氢能产业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需要把行业卡点、堵点逐步解决,才能加速氢能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他指出,目前,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已经取得显著效果。但氢能作为一种“能源产品”,尚未实质性纳入能源建设管理体系,在发电、储能、工业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仍有待创新,“氢—电—气—热”的耦合与协同尚未形成,各领域商业化推广进展缓慢,一定程度影响了能源体系整体效能发挥。

  其次,在基础设施方面,当前与氢能储运相关的设施发展亦相对滞后。

  “截至 2023 年底,国内共建成加氢站 428 座,位居全球首位。但是国内加氢站的数量和分布仍未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尤其是在重载、长续航物流方面,氢能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地发挥。瓶颈是加氢站的建设审批流程仍由各省市自行规定,非化工园区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和制加氢一体站项目管理机制虽在多个省市已建立,但国家层面尚未形成统一的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基础设施管理机制的不完善,阻碍了氢能的规模化、商业化发展进程。”姚锦龙说。

  同时,他还表示,目前国内氢能综合示范政策亟待升级,氢能碳减排方法学体系亦尚未成型。

  “部分有资源、有场景的城市已经具备规模化利用氢能的基础,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氢能示范支持政策,导致示范规模小、运行成本高、推广难度大。此外,当前国家层面仍缺乏对氢能降碳的量化评估标准,与氢能降碳相关的核算体系和评估方法亟须建立和完善。虽然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市场已于 1 月 22 日启动,但是氢能交通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仍缺失。”姚锦龙表示。

  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姚锦龙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部门联动,完善政策法规配套措施。

  姚锦龙表示,要加强政策和产业统筹,在推动氢能融入国家能源体系,在转换增长动力方面先立后破,在逐步完善政策和产业体系基础上,吸收国外和其他省市经验,探索氢气作为能源产品管理的机制和要求,试点突破对于分布式制氢、制加氢一体站、氢能叉车应用等氢能供应、应用项目的准入瓶颈。

  他还提出,可以参考天然气和汽、柴油的管理规定,针对氢气的“制—储—运—加—用”各个环节,建立专门的氢能产业管理政策体系,完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持续推动能源、电力、化工、钢铁、船舶等领域氢气制备和应用重点项目建设,逐步实现氢气跨区域、规模化、分布式供应,构建面向未来的区域一体化、全国一盘棋的氢能供应网络。

  二、拓宽场景,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姚锦龙指出,为加快氢能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推广,建议国家层面明确加氢站的

  主管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制氢项目、储运设施、加氢站、制加氢一体站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审批办法及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建设和提升商业化运营能力。

  “为满足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需求,需适度超前在物流干线、高速公路和主要城市周边布局制加氢设施,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国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和使用提供配套设施。同时,鼓励颠覆性和前沿技术的示范应用,以确保氢气的低成本、高效率、大规模供应。”姚锦龙说。

  三、创新引领,加大氢能多元示范应用。

  姚锦龙建议,在目前五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基础上,结合跨城际、城镇、城乡、港口的物流配送、客运等典型应用场景需求,拓宽应用示范区域和场景范围,加快推动“氢能高速”路线规划,实施“氢能社会”综合示范。

  此外,他提出,应引导和鼓励氢能在非道路车辆、电力、储能、船舶等新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对氢能在发电、供热等多领域示范应用、绿氢供应项目等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布局建设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区,支撑源头技术向终端应用转化。

  “不断优化氢能产业生态链布局,持续打造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氢能产业集群,推动氢能全过程创新攻关、试点验证和示范应用,带动产业链技术成熟和降本增效,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姚锦龙说。

  四、开放共赢,构建氢能减碳交易体系。

  姚锦龙认为,应充分利用降碳减碳国际共识,广泛开展各国氢能产业交流合作,探索建立接轨国际的氢能标准体系,逐步形成利于融入国际供应链的氢贸易网络,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氢能产品和衍生品交易健全规则制度,提供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以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规模化应用为基础,加快建立氢能在交通等领域碳减排核算方法体系,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减排量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

  同时,他还强调,要以重点企业前期方法学研究为基础,从国家层面组织开展氢能领域 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方法学研究,出台氢能交通领域碳减排量化核证国家标准,提升氢能交通领域项目推广的经济性。

  来源:经济观察网 记者 郑晨烨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