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能源研究报告(2017)

作者:齐正平 发布时间:2017-05-16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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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期间,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合称“一带一路”倡议。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连接世界各国,东起活跃的东亚经济圈,西至发达的欧洲经济圈,经济发展潜力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中间广大腹地,沿线分布着世界最主要的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和通道国,“一带一路”是世界经济和能源的心脏地带。

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中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需要。

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一带一路”连接着欧亚两大能源消费市场和中东、中亚、俄罗斯等主要能源输出国。“一带一路”覆盖两大优质化石能源富集区:俄罗斯—中亚地区和海湾地区,以及能源技术先进、绿色能源使用广泛的西欧地区。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促进欧亚大陆能源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助推沿线国家实现能源绿色转型。

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将促使中亚经济圈、东北亚经济圈、东南亚经济圈、欧洲经济圈、美洲经济圈形成有效连接,打造合作共赢的区域能源共同体。“一带一路”框架为国际能源合作搭建更为有效的对话平台,创造更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有助于开启更加包容的全球能源治理新模式。

第一章“一带一路”的概念与政策

1.1“一带一路”概念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时强调,铺就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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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包括北线、中线、南线。北线主要为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线主要为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南线为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重点建设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

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一带一路”合作重点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个方面。“一带一路”合作是在既有双、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各国之间高度灵活,富有弹性,多元开放的合作。

1.2“一带一路”综合政策

“一带一路”倡议自2013年提出以来,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进展。2014年成为国家三大战略之一,2015年完成顶层规划设计,2016年列入“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政策逐层演进,由理念到框架,由框架到战略规划,由战略规划到深入实施。目前,“一带一路”倡议已经进入全面落实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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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2013年9月,习近平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这是中国领导人首次在国际场合公开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战略构想。

(2)首次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2013年10月,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提出,中国致力于加强同东盟国家互联互通建设,倡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愿同东盟国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3)“一带一路”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4年

(4)“一带一路”进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2014年重点工作时提出,抓紧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进孟中印缅、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推出一批重大支撑项目,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新空间。

(5)“一带一路”成为国家三大战略之一。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重点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一带一路”又成为国家三大战略之一。

(6)丝路基金成立。2014年12月,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丝路基金是由中国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出资,重点是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与互联互通有关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

●2015年

(7)“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15年2月,“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担任组长,王沪宁、汪洋、杨晶和杨洁篪担任副组长,这一领导小组涵盖了发展、改革、政策、外贸、金融、外事和国务院各部门的众多领域。办公室设于国家发改委,下设综合组、丝绸之路组、海上丝绸之路组和对外合作组四个组。领导小组作为“一带一路”顶层设计的国内领导和协调机制,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组长,突显“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性。

(8)“一带一路”顶层规划设计出台。2015年3月,中国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等。合作重点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个方面。这是推进“一带一路”的纲领性的文件,也是三大战略中的首份顶层规划设计。

(9)“一带一路”战略与欧亚经济联盟战略实现对接。2015年5月,中俄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一带一路”战略与欧亚经济联盟战略实现对接。

(10)《中国—中东欧国家中期合作规划》发表。2015年11月,结合“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和《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中国同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中期合作规划》,提出加强“16+1”互联互通合作、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和金融合作等,推动“16+1”合作提质增效。“16+1”合作将与欧盟重大倡议和规划对接。

(11)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立。2015年12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是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旨在为亚洲有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合作。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同其他全球和区域多边开发银行的关系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将在现行国际经济金融秩序下运行。亚投行于2016年1月16日正式开业。

●2016年

(12)“一带一路”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国内区域协调发展、对外开放发展和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其中。“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建设在“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为:健全“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畅通“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共创开放包容的人文交流新局面。

(13)《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正式公布。2016年9月13日,《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正式公布。作为“一带一路”框架下首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明确了中蒙俄三方合作的具体内容、资金来源和实施机制,商定了一批重点合作项目,提出了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优先推进三国毗邻地区次区域合作。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之一,共建中蒙俄经济走廊将有利于增强协同发展能力,在更大范围内激发经济增长活力,释放出更多的制度合作红利。

●2017年

(14)“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建立。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同外交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林业局、银监会、能源局、外汇局以及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设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旨在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1.3“一带一路”能源政策

(1)列入《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方位实施能源对外开放与合作战略,抓住“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能源合作项目建设,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研究推进跨境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2)列入《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推进电力装备、技术、标准和工程服务国际合作,根据需要推动跨境电网互联互通,鼓励电力企业参与境外电力项目建设经营。

(3)列入《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方位加强煤炭国际合作,提升煤炭工业国际竞争力。稳步开展国际煤炭贸易,推进境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煤炭国际产能合作,结合境外煤炭资源开发需要,开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煤炭上下游投资,实现合作共赢。

(4)列入《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升国际石油合作质量和效益,优化投资节奏和资产结构,探索境外投资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合作方式多样化,加强能源与金融的深度合作,提升企业“走出去”水平。优化和推进俄罗斯—中亚、中东、非洲、美洲、亚太等区域油气合作。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

(5)列入《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天然气生产国的合作,形成多元化供应体系,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建立完善跨境天然气管道沿线国家保证供应多层面协调机制,重视跨境管道安全保护。促进与东北亚天然气消费国的合作,推动建立区域天然气市场,提高天然气价格话语权。

(6)列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全面国际化发展,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竞争水平,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紧密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规划和建设需求,适时启动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带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咨询、设计、承包、装备、运营等企业共同走出去。

第二章“一带一路”的能源国际合作

2.1“一带一路”的能源投资与贸易

2013年以来,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带动下,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投资和贸易呈上涨趋势,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关注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逐步减少贸易壁垒,为投资提供便利化条件,使贸易与投资这两大经济引擎重新产生强大动力。

自2013年“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我国金融机构迅速发展,为“一带一路”提供金融支持与保障。我国先后倡导和组织成立了丝路基金(400亿美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非发展基金(总额50亿美元)、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一系列金融机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持,并引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项目投资。从相关金融机构的创设情况来看,呈现明显资金规模提升、参与国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国际协同日渐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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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沿线相关国家的双边贸易结构中,能源领域的贸易与投资具有比重高、资金数量大的特点。而且在能源经贸合作中,我国都是资金输出国,实现资金融通、推动区域货币流通和本币结算尤为重要。截至201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36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度超过3.1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与2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高达1.3万亿元人民币规模的本币互换协议。这可大大降低流通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能力,提高区域经济国际竞争力。

2.1.1投资

根据商务部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3个国家进行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5.3亿美元,同比下降2%;在“一带一路”沿线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8158份,新签合同额1260.3亿美元,同比增长36%;完成营业额759.7亿美元,同比增长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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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资源禀赋各异,与我国经济互补领域与程度各不相同,我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产业领域也呈现异质性。其中能源是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规模最大、最为重要的产业领域。

在产业分布方面,能源、交通运输和信息技术是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较为重要的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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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各产业直接投资对比图

在投资地域方面,中国对“一带一路”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东盟)、中东(西亚)和南亚地区,主要原因一是中国与这些地域的地理位置相邻或相近,交通便利;二是我国与这些国家在经济发展阶段的互补性和资源互补性强,较易进行产业衔接;三是人民币国际化在这些国家进展较快等金融支持因素。中东欧地区吸引中国投资的起点较低,但增长迅速。

在投资模式方面,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持平,但在平均投资规模方面,前者高于后者。从投资主体看,大型国企、央企是主力军。

另外,据《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6)》统计,广东、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辽宁、天津、湖南、云南为对外投资前10名省份。

2.1.2贸易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6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62517亿元,比上年增长0.5%。其中,出口38319亿元,增长0.5%;进口24198亿元,增长0.4%。

从石油贸易来看,2016年我国石油进口43430.62万吨,同比增长11.9%。出口5600.76万吨,同比增长27.9%。“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石油数量不断创历史新高,占到我国石油进口的65%左右,成为我国石油进口的最主要来源,我国石油进口前十大来源国几乎全部来自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带一路”合作不仅保障了我国能源安全,同时也促进了这些国家石油资源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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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十大进口来源国石油进口量及占比

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加大成品油出口市场开拓力度,2016年成品油出口193亿美元,70%左右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对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的成品油出口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满足了这些国家快速增长的成品油需求。

从天然气贸易来看,2016年进口天然气合计736亿立方米。其中管道天然气进口总额380亿立方米,全部来自于中亚国家和缅甸,通过几大跨境天然气管道输送至中国。2016年液化天然气进口量355.69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进口来源国主要是澳大利亚、卡塔尔和印尼。

近年来,我国主要能源贸易公司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区域乃至全球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以石油贸易为例,我国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旗下的石油贸易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专业化的国际贸易人才队伍,不断加大全球资源配置与贸易运作力度,不仅成为国际石油贸易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与建设者,更成为了区域市场最主要的引领者,极大地提升了中国在区域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和主导权。

2.2“一带一路”能源战略对接情况

2.2.1整体对接情况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3年多来,在政策沟通的引领下,“一带一路”建设已经与沿线多国的发展战略以及地区发展战略实现对接,确立了顶层设计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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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政策沟通成果显著

在与俄罗斯、蒙古的战略对接中,“一带一路”战略与俄罗斯跨欧亚大通道建设、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蒙古“草原之路”战略实现对接互补,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

在亚洲,“一带一路”战略下的中巴经济走廊与巴基斯坦进行全方位战略对接。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深度对接合作。与印尼“全球海上支点”战略对接,共推各领域合作。“一带一路”倡议同柬埔寨“四角”战略、“2015~2025工业发展计划”实现有效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与越南的“两廊一圈”发展战略,从战略规划、合作机制、金融、产业等方面实现对接。处在亚欧大陆桥上的土耳其积极推动丝绸之路沿线的“中间走廊计划”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对接,双方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同时,与沙特“2030年愿景”、伊朗的四大走廊及跨境走廊、韩国“欧亚合作倡议”、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的战略对接都在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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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与多国经济能源战略对接

在非洲,“一带一路”建设与埃及的“振兴计划”战略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同非盟《2063年议程》高度契合。

在欧洲,与欧盟“容克投资计划”实现对接。与英国“北部振兴”计划、德国“工业4.0”协调对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捷克、波兰、乌兹别克斯坦、文莱等国发展战略对接。同时与中东欧国家开启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黑海沿岸“三港合作”,加快推进中欧陆海联运快线建设。

在大洋洲,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澳大利亚的“北部大开发”倡议和国家基础设施发展计划有许多共同点,两国寻求发展战略的对接以进一步提升合作的领域和层次。

此外,联合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多国均设立“一带一路”专门机构,以管理协调“一带一路”相关事宜。

在去年的G20杭州峰会期间,多国政要纷纷表示了与“一带一路”对接合作的强烈愿望。而在今年5月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还有望再与近20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商签合作文件。

从整体来看,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政策沟通效果突出。

2.2.2重点对接战略介绍

●中巴经济走廊

中巴经济走廊是中国与巴基斯坦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下两国共同的经济战略。中巴双方于2013年2月发表联合声明打造中巴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巴互联互通,促进两国共同发展。

中巴经济走廊起点位于新疆喀什,终点在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全长3000公里,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贯通南北丝路的关键枢纽,是一条包括公路、铁路、油气和光缆通道在内的贸易走廊。

中巴经济走廊规划不仅涵盖“通道”的建设和贯通,更重要的是以此带动中巴双方在走廊沿线开展重大项目、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水利、信息通讯等多个领域的合作,创立更多工业园区和自贸区。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契合两国发展战略,有助于两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及促进本地区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中巴经济走廊贯通后,能把南亚、中亚、北非、海湾国家等通过经济、能源领域的合作紧密联合在一起,形成经济共振,同时强化巴基斯坦作为桥梁和纽带连接欧亚及非洲大陆的战略地位。

●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

2015年5月,中俄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双方将共同协商,努力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相对接,确保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

欧亚经济联盟的前身是俄白哈三国建立的关税同盟。2014年5月29日,俄白哈三国总统签署《欧亚经济联盟条约》。根据条约,欧亚经济联盟的目标是在2025年前实现联盟内部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以及推行协调一致的经济政策。根据计划,欧亚经济联盟将于2019年之前建立共同的电力市场,2025年之前建立统一的石油、天然气和石油产品市场。

“一带一路”战略与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前景广阔,可以有效带动沿线国家,尤其是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整体经济的全面发展。这两大发展战略的对接有助于加强双方在高科技、交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特别是推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发展,这也是在促进欧亚地区一体化方面迈出的关键步伐。同时还将给亚洲、欧亚地区乃至欧洲带来发展机遇。

●蒙古草原之路

2014年8月,中蒙签署《中蒙关于建立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宣言中能源领域合作内容为:双方将在中蒙矿能和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以及双边其他机制框架内,加快推动中蒙煤炭、石油、电力、化工等基础设施和矿能资源大项目产业投资合作。双方将结合本国能源发展战略和各自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积极研究在蒙合作建设煤矿坑口电厂,以及向中国出口电力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

蒙古国“草原之路”战略由5个项目组成,总投资约500亿美元,项目包括:连接中俄的997公里高速公路、1100公里电气化铁路、扩展跨蒙古国铁路以及天然气和石油管道等。

“一带一路”战略和“草原之路”战略是中蒙两国在面临同样的国际背景时做出的积极决策。中蒙双方均有加强区域性经贸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诉求。“一带一路”战略助推“草原之路”战略的实现,后者将成为前者的有力对接伙伴。蒙古国提出的“草原之路”战略针对性地对接了“一带一路”战略,同时“一带一路”战略也有力地推动着蒙古国“草原之路”战略的实现。

●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计划

2016年9月,中哈签署《“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明确了中哈双方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中,要稳步推动产能和投资合作、深化能源资源合作等内容。中方愿同哈方加强沟通,提升中国同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贸易、投资、服务便利化水平,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中哈两国将在四个领域约30项内容上进行合作。

2014年,哈萨克斯坦制定了“光明之路”计划,致力于在哈萨克斯坦国内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据悉,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涉及交通、工业、能源、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哈方准备在2015到2017年期间投资90亿美元用于实施“光明之路”计划。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计划拥有众多契合点。重点对接领域为“西欧—中国西部”交通走廊、天然气管道以及跨境铁路等项目的建设。

●欧盟容克投资计划

2015年9月,中欧在第五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上签署《关于建立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的谅解备忘录》。这是“一带一路”倡议和容克投资计划对接方面的积极进展。

容克计划,即欧盟委员会在欧债危机背景下于2014年11月提出的旨在重振欧盟经济的大规模投资计划,其实施途径是通过新设立总额210亿欧元的欧洲战略投资基金,在2015至2017年间释出来自私营部门约3150亿欧元的投资。容克计划资金主要投向能源、电信、数字、交通以及教育创新等领域。

容克计划优先支持项目与“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倡议相契合,中欧双方可在基础设施、能源、数字三大领域精准对接。其中容克计划和“一带一路”在电力能源领域的对接将为双方的电网建设企业和输电设备制造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2.3“一带一路”重点地区能源合作

2.3.1中亚

中亚五国(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位于欧亚大陆腹地,地处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核心区域,扼守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枢纽。

中亚以其关键的地理位置和能源资源优势,不但是我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支撑,也是多个国家能源战略的枢纽,包括美国的“新丝路计划”、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蒙古国的“草原之路”,以及印度的“季风计划”等都以中亚地区作为各自战略布局的立足点。我国与中亚五国中的四国接壤,有不可取代的相邻地缘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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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处于各国经济能源战略交汇点

中亚五国油气资源丰富,哈萨克斯坦石油探明储量39亿吨,占全球石油探明储量的1.8%,储产比49.3;煤炭探明储量336亿吨,占全球探明储量的3.8%,储产比为316。土库曼斯坦石油探明储量1亿吨,储产比为7.1;天然气探明储量17.5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探明储量的9.4%。而且中亚—里海油气资源的开发将提上议事日程。里海石油储量是近30年全球陆地最大的油气新发现,是仅次于中东的第二大油气富集区,能源潜力巨大。中亚地区拥有全球最多的尚未建成投产的或半投产状态的大型油气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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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的能源优势与短板

除了油气资源丰富,中亚地区还有更为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中亚地处北半球风带,是世界上最适合开发风能的地区之一;中亚地区沙漠广阔,适合于建大型太阳能电站;中亚的人均水能资源高居世界第一。然而,可再生能源储量虽然丰富,但开发利用率极低,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不足1%。

中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其能源输出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也一直受制于其滞后的基础设施体系。在电力基础设施方面,中亚沿线国家普遍电力设施老旧,电力技术落后,电工装备制造能力不强,对于电力投资和建设有着迫切的合作意愿。

我国与中亚各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由来已久,打造了良好的能源合作基础和互信基础。“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和中亚国家深化能源领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新的战略契机。通过加入“一带一路”战略,中亚国家的油气资源能拓展更大的市场,如东北亚、南亚以及太平洋沿岸国家的市场。尤其对于能源和资源丰富的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来说,能源出口多元化是国家长期战略。

从合作成果看,中国和中亚国家在油气领域的合作成果令人瞩目。中哈原油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已建成并成为中国西北方向的重要能源战略通道。2014年9月中国—中亚天然气D线开工建设,D线从土库曼斯坦出发途经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预计2020年完工。

中国和中亚国家还在电力领域开展合作。目前,由中国公司承建的吉尔吉斯斯坦“达特卡—克明”500千伏南北输变电工程已经顺利竣工。比什凯克热电站厂改造项目正在实施,将解决比什凯克周边地区电力的供应短缺问题。乌兹别克斯坦安格连电厂工程是中国在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一个火电厂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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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中国与中亚能源合作成果显著

2.3.2中东

中东地区是“一带一路”的交汇地带。中东地区一般说来包括巴林、埃及、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约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叙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巴勒斯坦、塞浦路斯和土耳其等17国,其位于“五海三洲两洋”之地,是沟通大西洋和印度洋、连接西方和东方的要道,也是欧洲经北非到西亚的枢纽和咽喉。

中东地区具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可以说是全球的“油库”。中东地区石油探明储量1087亿吨,占全球探明总量的47.3%。2015年中东国家石油产量1412百万吨,占世界总量的32%,石油出口879.6百万吨,占其产量的62%。而中国是中东国家最大的原油出口地,占其出口总量的约20%。

中东地区同样有着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天然气探明储量80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探明储量的42.8%。2015年,中东国家天然气总产量6179亿立方米,占世界总产量的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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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地区能源储产世界占比情况

中东地区是“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的热点,潜力巨大,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中之重。当前正是中国与中东地区合作的机遇期,一是中东国家要求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愿望强烈,为与中国合作和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机遇;二是当前国际石油市场进入低油价周期,从卖方市场转入买方市场,中东主要石油输出国对中国市场的依赖在加大,合作空间因而扩大。

从合作成果看,在中东地区的油气合作已取得不小的成就。2016年1月,中沙延布炼厂正式投产,设计加工能力达到40万桶原油/日(合2000万吨/年),是中国在沙特最大的投资项目。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在伊朗和伊拉克地区多个大型油田项目正在建设或已经投运,尤其伊朗是未来中东地区油气合作的最佳潜力区,数十个大型油气田项目和相应的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项目需要外国投资者、外国服务商参与。此外,中国和阿拉伯技术转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双方已就建立清洁能源培训中心等能源项目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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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中国与中东国家油气合作成果

2.3.3南亚与东南亚

南亚八国为阿富汗、尼泊尔、不丹、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在南亚八国之中,五国与中国在陆上接壤,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都在海上丝绸之路上与中国相连。

东南亚地区共包括11个国家: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东帝汶,处于“一带一路”的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是中国西南通往印度洋的重要通道。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能源合作将提升中国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南亚与东南亚国家化石燃料资源较为匮乏。南亚与东南亚国家的石油和天然气探明可采储量分别仅占世界探明可采储量的约1.2%和4.4%。由于近几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南亚、东南亚国家对油气需求越来越大,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新加坡是典型的零能源存储和生产国家,能源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老挝、菲律宾、缅甸和泰国也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能源危机。粗略计算,2015年南亚东南亚地区石油消费527.9百万吨,占世界总消费的12%,石油进口493.1百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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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东南亚大部分国家能源现状

在天然气方面,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是东南亚较为主要的天然气出口国,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的天然气出口国。2015年,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对我国天然气出口量达44亿立方米和39亿立方米,分别占我国天然气对外进口量的7.36%和6.52%,位列我国2015年主要天然气进口国的第4位和第5位。

南亚、东南亚各国可再生能源潜力丰富,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棕榈油资源丰富,泰国、越南、菲律宾太阳能资源丰富,缅甸、老挝、菲律宾、柬埔寨水能资源丰富。但各国中除了新加坡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外,其他国家经济发展均较差,能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

在电力方面,电力短缺是南亚与东南亚国家面临的一个巨大的能源问题。电力短缺限制了各国的工业发展,并恶化了投资环境,严重制约了地区的经济发展。

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具有很强的能源合作互补性。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相比,中国在能源开发、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有着明显优势,特别是在煤炭开采、水力发电、燃煤发电、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和技术,而这些领域当前在南亚、东南亚国家还面临瓶颈问题。

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纵贯南亚和中南半岛的东南亚大部分国家,占据“一带一路”的六个经济走廊之三,也是中国与南亚、东盟合作的跨国经济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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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三条经济走廊纵贯南亚和东南亚大部分国家

近些年,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油气、电力、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能源领域合作逐渐成为双方合作的亮点。在油气方面,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在缅甸实施的先导项目,中缅原油管道工程的正式投运使中国开辟印度洋能源通道、实现油气进口多元化,对中国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在电力方面,中国电力企业已多方面进入南亚、东南亚电力市场。在巴基斯坦投资的输变电项目主要有默蒂亚里—拉合尔输变电项目,水电项目有卡洛特水电站,火电项目有卡西姆港火电项目等。还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投资的越南永新BOT项目、中能建中电工程正在开展的越南海阳BOT项目、华电集团参与的印尼阿萨汉一级水电站、泛海能源参与的印尼棉兰工业区燃煤蒸汽发电厂项目;同时,通过跨境电网实现了从云南向越南、老挝供电,以及缅甸部分水电并入云南电网运营,初步实现了区域电力联合调配。

在新能源方面,中国企业在泰国电力行业发展很快,目前已经在进行包括光伏发电、沼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合作。

第三章“一带一路”的重点能源领域合作

3.1“一带一路”的国际油气合作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集中了俄罗斯、中亚国家及中东地区的重要油气资源国,覆盖了全球五成以上的石油供给潜力和七成以上的天然气供给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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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石油与天然气探明储量分布图

中东地区石油探明储量1087亿吨,占全球探明储量47.3%。从产量上看,2015年中东、中亚、俄罗斯石油总产量占全球石油总产量的47%。

天然气优势更加明显,在已探明储量中,中东、中亚、俄罗斯占全球总量的七成,其中中东地区天然气探明储量80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总量的42.8%。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天然气探明储量51.8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总量的27.8。2015年中东、中亚、俄罗斯天然气总产量占全球天然气产量的37.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富裕的油气资源与我国能源结构形成很强的互补。我国从能源禀赋上是“富煤缺油少气”,随着经济体量不断壮大,油气资源的对外依存度持续攀升。2016年,我国原油的对外依存度已由2000年的30.2%上升到了6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则超过三分之一。

俄罗斯、中亚和中东地区是我国重要油气进口地,2016年,我国原油进口总量的61.8%来自于俄罗斯和中东,天然气进口总量的50%来自于中亚。同时,我国也是俄罗斯、中亚、中东地区国家的最重要的油气出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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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天然气进口主要来源国

可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油气合作是能源合作的重中之重,3年来,各国积极呼应“一带一路”倡议,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油气合作步伐逐步加快,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合作成果更加显现。

从合作领域上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油气合作,最重要的合作成果是跨境油气通道建设合作。“一带一路”范围内陆上原油和天然气管线以中东、俄罗斯、中亚等资源国为中心,向欧洲、东南亚、东亚等方向延伸。三条陆上跨国油气通道为:东北的中俄原油管道,西北的中哈石油管道和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西南的中缅油气管道。2014年,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塔吉克斯坦段和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俄罗斯境内段相继开工,陆上油气基础设施建设联通节奏进一步加快。同时积极推进海上油气通道建设,参与沿线重要港口建设与经营,推动共建临港产业集聚区,畅通海上贸易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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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

二是油气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合作。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油气合作从上游勘探开发,拓展到下游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上游加速推进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开发建设。油气项目主要以投资非常规及深海油气资源为主,其中中石油海外千万吨级大型油气生产项目75%位于“一带一路”区域。在下游炼油厂方面,稳妥推进亚太等地区的炼厂布局。“一带一路”炼油厂大部分分布在亚太地区、东欧及前苏联、中东地区。同时,油气投资和贸易带动工程技术、工程建设和装备制造的“走出去”,目前已经有90多个项目正在合作中。“一带一路”下的油气合作开启了相互渗透式的、更深层次的全面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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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带一路”油气投资主体看,主角从大型央企转向民营企业。“一带一路”倡议下,近几年民营资本海外油气投资发展迅速。尤其是2014年国际油价“断崖式”下跌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其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参于到海外油气资源布局中。据统计2014年发生的68宗中资能源矿产行业海外并购中,有43宗的并购方为民营企业,占总宗数的63%;涉及金额92.95亿美元,占总金额的41.61%。

从贸易投资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稳步推进且增长潜力巨大。据中国石化报消息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油企在“一带一路”油气项目总投资高达2000亿美元。2014年,我国与沿线国家油气贸易额达2200亿美元,占货物贸易总额的20%。预计2020年、2030年将分别再增810亿美元、1900亿美元。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油气投资和贸易在区域贸易结构和总量中均占有重要地位。

 

注:据公开信息整理统计,不完全

从重大项目看,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年底至2016年,由我国企业在海外签署和建设的重大能源项目达60多个,项目主要集中在油气运输通道、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区域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截至2016年底,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为主的中国石油企业已在海外50多个国家拥有200多个油气投资项目。

3.2“一带一路”的国际电力合作

电力作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的重点领域。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电源项目开发、电网互联互通、电力产能合作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前景。

“一带一路”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电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人均装机和发用电量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或较发达国家。据公开资料,“一带一路”国家人均电力装机为330瓦,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800瓦。其中南亚、东南亚、西亚和北非四个地区的人均装机容量水平最低,除新加坡外,东南亚地区的人均装机略高于300瓦,南亚则更低只有150瓦左右。

“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用电总量近年整体增速低于5%,2016年达到5.2万亿,总量接近我国水平。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人口接近我国3倍,人均年用电量不到1700千瓦时,低于全球平均3000千瓦时,也低于我国水平4000千瓦时,其中南亚、东南亚、中亚及非洲的用电水平最低。根据国际能源署、国家商务部的相关统计显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南亚、东南亚、中亚及非洲是目前电力供应紧张国家分布较集中的主要区域。

从电力基础设施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发展很不均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南亚、东南亚、西亚和北非几个地区的国家大多数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电力工业欠发达,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且普遍存在电源设备老化、超负荷运转严重、管理不善等问题。另外,“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清洁能源占比较低,在水电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上有巨大潜力。

“一带一路”沿线亚非国家对电源项目、电网互联、开发可再生能源和先进电力技术需求强烈,但亚洲、非洲以及新兴国家自身基础较弱,对电力跨国投资和技术支持有刚性需求。同时这些国家能源资源丰富,如中亚有丰富的煤炭、油气资源,东南亚有丰富的水力资源等,与我国电力合作潜能巨大。

我国在电源、电网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方面实力领先且有丰富的跨国投资建设经验。我电源装机容量世界第一,电网电压等级世界最高,电力系统世界规模最大。各项电力技术如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火电超超临界、大型空冷、核电技术世界领先。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电力合作,从重大项目方面,一是电源项目方面,投资范围涉及水电、火电、风电、核电以及新能源等各领域。一带一路火电项目目前已多达80个。二是输变电工程项目。我国电网企业在巴基斯坦、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意大利、新加坡、印尼、越南、柬埔寨等多个国家投资运营项目。三是跨国电网互联互通。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已经与俄罗斯、蒙古、吉尔吉斯斯坦、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实现电网互联互通。正在研究中国与巴基斯坦、尼泊尔、哈萨克斯坦等国电网互联以及东北亚电网互联的可行性。除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项目,“一带一路”沿线的东南亚、中亚、南亚、独联体等地区也提出了规模庞大的跨国联网计划。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投资项目增加的同时,也带动了相关电力设备出口。

“一带一路”推动特高压输电技术和核电技术等先进电力技术“走出去”。特高压输电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输电技术,2014年2月我国成功中标巴西美丽山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核电技术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预计到203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新建107台核电机组,新增核电装机1.15亿千瓦,占全球核电新增装机的81.4%。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中东欧和西亚国家是核电发展的主要市场,计划建设核电站的国家较多,建设规模较大。

从投资看,2006~2015年间,我国电力投资集中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土耳其、伊朗、菲律宾、沙特、孟加拉等十国,占我国对外电力投资项目的81.2%,其中印度占比最高,达25.4%。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在沿线国家签订多项重大电力投资项目。其中以发电项目居多,中亚以火电为主、非洲则以水电为主,电网项目主要是输变电工程总包项目,合作地域主要在东南亚和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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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一带一路”的国际可再生能源合作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国际能源合作从以偏重传统化石能源开采的合作向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经济产业链转变。

“一带一路”沿线亚洲和非洲的大部分国家经济高度依赖传统能源支撑,近年来油价大幅下跌,绿色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共识和主流,向新能源转型也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能源战略。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能源规划,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要达到一定水平。

从能源禀赋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蕴藏丰富。亚洲水资源理论蕴藏量在各大洲中最高,为12280亿瓦时,占世界总量的40.9%。风能和太阳能占比仅次于非洲。非洲风能和太阳能在各大洲中占比最高,尤其是北非的苏丹和埃及等国家。

“一带一路”大部分国家的太阳能、风能资源储量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欧洲风资源非常丰富,也是世界风能利用最发达的地区。亚洲的中亚地区,阿拉伯半岛及沿海蕴含风能十分丰富。其中哈萨克斯坦是世界上人均风能资源最多的国家,风能发电潜力达1.8万亿千瓦时。中亚地区沙漠广阔,东南亚的泰国、印度、菲律宾等国光照资源好,适合于建大型太阳能电站。

亚洲和非洲国家清洁能源占比高,水能、风能、太阳能理论蕴藏量合计超过全球总量一半。然而与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相对的是低开发利用率,目前,中东国家石油、天然气、煤炭的消费比重高达99%。中亚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不足1%。亚太地区非水可再生能源平均消费占比约2%,远远低于经合组织的4.5%,欧盟更是高达8%。再看水电,目前全球水电装机开发程度约为25%,其中欧洲、北美洲、南美洲、亚洲和非洲水电开发程度分别为47%、38%、24%、22%和8%。亚洲、非洲、南美开发程度居后三位,预测到2050年,非洲地区和亚洲地区的水电开发率将分别达到32%和46%,开发潜力巨大,是今后水电建设的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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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区水电及非水可再生能源消费情况(2015)

亚非丰富的清洁能源为“一带一路”国家未来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其资金短缺和开发水平落后的制约与我国形成优势互补。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及相关低排放能源领域的国内投资已位居世界前列。有关数据表明,2015年中国在上述领域投资1030亿美元,同比增加17%,是美国年投资额的2.5倍。我国水电、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核电在建规模世界最大。风电、光伏、核电技术发展趋于成熟,成本不断下降,多项新能源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

我国经济发展平稳,资金充足,国际投资建设运营经验丰富,近年来在水电、光伏、风电、核电等领域已与全球80多个国家开展合作。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海外投资8个项目,总额达200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1/3。2016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海外布局11个项目,投资总金额达320亿美元,同比增长60%。

相对于油气和电力项目,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较少,其中光伏、风电因发电成本高在发展中国家较难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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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一带一路”国内能源情况

4.1“一带一路”国内重点地区的能源对接

“一带一路”整体划分为西北6省、内陆1市、西南3省、东北3省、东南5省等5个大区域。各省在“一带一路”的重要性和所发挥的作用不同,新疆和福建是“一带一路”的关键省份,其中,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福建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目前,全国31个省市出台了“一带一路”战略对接方案。根据方案,各地将在多个领域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合作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经贸合作、能源资源合作、金融合作等。22个省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协议》(截至2016年6月30日)。16省市与国外相关州市签署了“一带一路”或产能合作方面的相关协议。

西北

我国西北地区能源资源富集,是“一带一路”能源发展的重点的地区。我国西北地区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等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接壤,是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尤其是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是向西至中亚开放的重要窗口。

中国西部、中亚五国和西亚区域覆盖了2亿人口,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和市场潜力,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点发展领域。中亚天然气D线工程和环里海油气管道、包括公路、铁路、油气和光缆通道等在内的中巴经济走廊项目以及中亚、西亚远距离输电线路建设等都是重点合作内容。

西北省份多为能源基地。新疆沙漠广布,石油、天然气丰富,是西气东输的起点、我国西部大开发的主要阵地。而中亚国家的能源运输给西北各省带来油气管道建设的投资机会,推动当地其他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西北地区是国内能源产业转移、国外能源资源接续引进、国内能源生产能力外输的交汇区域。

目前,中国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构建现代能源产业布局,重点发展煤炭开发与转化、石油天然气开发及加工、水电和风电开发等产业。“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能源装备制造业从低端向高端升级,带动能源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促进能源关联产业发展。

西南

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紧密相连,是我国打造西南能源通道的重要支点。云南通过陆路、水路经缅甸、老挝、越南即通向泰国、柬埔寨、印度等东南亚国家。向西通过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可以连接印度洋沿岸国家。广西与云南紧密相连,同时与东盟国家海陆相邻,是西南方向最便捷的出海通道。

我国西南省份虽与南亚、东南亚和东盟各国在地理上相连,但是在能源领域发展差异较大,尤其是在能源资源禀赋和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西南省份缺油少气多水,金沙江、大渡河、怒江、澜沧江等河流集中于此,可开发水能资源较为丰富,同时也存在较为严重的水电过剩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我国西南省份与南亚、东南亚邻近国家展开了多项能源合作,特别是在电力、油气、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在电力领域,我国已参与东南亚一系列电站建设,同时,通过跨境电网实现了从云南向越南、老挝供电,以及缅甸部分水电并入云南电网运营,初步实现了区域电力联合调配。在油气领域,中缅油气管道既是中国开辟西南的能源通道、实现油气进口多元化的战略性工程,也是缅甸重要的能源动脉,实现中缅两国互惠共赢。

云南、广西两省的太阳能、风能、水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具有明显的相对优势。“一带一路”倡议下,除了继续加强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合作,还将加强与东南亚各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帮助沿线国家开发其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增大能源供应,降低能源价格,缓解能源瓶颈。

4.2“一带一路”国内能源企业“走出去”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共有47家企业投资或共建了1676个项目。其中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二十多个国家投资建设了油气、电源、输变电等领域的60多个能源项目,极大地带动了沿线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内资源开发,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截至2016年底,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为主的中国石油企业已在海外50多个国家拥有200多个油气投资项目。

在投资海外电力建设方面,以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三峡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中核集团等大型央企为主。

除了央企是海外能源建设投资的主力军,“一带一路”倡议下,近几年民营资本海外油气投资发展迅速。尤其是2014年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其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参于到海外油气资源布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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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合作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建设和经济发展

中石油

中国石油是最早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投资合作的中国企业之一。中国石油在中亚、中东、亚太、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的合作项目已经取得了有效进展,目前在19个国家执行近50个油气合作项目。特别是通过加快推进油气战略通道建设,中俄原油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中缅天然气管道等一批重点油气工程项目相继投产,基本实现了油气进口来源和通道的多元化,对国家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深化国际油气合作中,中国石油还积极带动装备制造等服务支持业务“走出去”。中国石油已在5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71个营销服务机构,基本建成覆盖全球主要产油国的装备市场国际营销网络。所属制造企业已在4个国家建成4个装备组装和加工制造企业,在18个国家建成维修服务中心和仓储中心,装备出口到80多个国家。

中石化

中国石化已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和炼化工程服务、原油、设备材料及石化产品贸易等领域开展了合作,近五年累计合作投资金额近千亿美元。中国石化在“一带一路”国家的上游领域拥有或参与项目18个,主要位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缅甸、伊朗、叙利亚、沙特、也门、埃及、蒙古等国家。截至2016年底,中国石化累计投资203.11亿美元,累计获得权益油产量9831.6万吨。

在石油工程服务领域,中国石化向20多个“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石油工程服务,业务涵盖钻井、测井、物探、地面工程等,并带动了设备及材料出口。2011~2016年累计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合同745个,合同额109.8亿美元,累计完成合同额78.6亿美元。

在炼化工程服务领域,2011~2016年期间,中国石化与10个“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新签国际业务合同72个,合同金额95.27亿美元,累计完成合同额73.49亿美元。项目涵盖伊朗、沙特、哈萨克斯坦、阿联酋、印度、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

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国石化不断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石油等国际贸易领域的合作。2011~2016年,中国石化累计从15个合作国家进口原油11亿吨;累计向64个合作国家出口化工产品35.3亿美元,累计从18个合作国家进口化工产品102.27亿美元;累计向合作国家出口设备材料2.6亿美元,累计进口设备材料9163万美元。

在炼化仓储项目方面,截至2016年底,中国石化在“一带一路”的5个国家投资了6个炼化仓储项目,累计投资约52亿美元。

国家电网公司

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公司累计对外投资约150亿美元,境外资产总额达400亿美元。2016年新签国际工程总承包、装备出口、技术咨询合同总额33亿美元,其中“一带一路”国家超过23亿美元。

国家电网公司以电网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为重点,建立了从投资、技术、装备到设计、施工全方位“走出去”的国际产能合作模式,带动电工装备、控制保护设备、调度自动化系统、高端电力电子设备等出口到83个国家和地区。先后承揽建设了埃塞俄比亚、波兰、缅甸、老挝等国家级重点电网项目。成功投资运营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骨干能源网。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以43.08亿美元收购巴西最大配电商CPFL公司54.64%股权,以3.2亿欧元中标希腊输电公司24%股权。

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建成中俄、中蒙、中吉等10条跨国输电线路。正在推进蒙古国锡伯敖包中国河北等跨国输电项目,并就利用特高压技术,加强与周边国家联网进行研究,发起成立了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民营企业

一些民营企业也积极利用“一带一路”各项政策利好的契机,在开拓海外能源市场上表现出不俗的实力。

2016年12月20日,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完成对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KMG)控股的哈石油国际(KMGI)的收购。依据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国华信拥有KMGI 51%的股权。目前华信在欧洲多个国家建立了油气产业分支机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早在2009年已进入海外上游油气领域,收购了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田综合开发项目,目前持有该气区块52%的权益。2014年8月,广汇能源已获商务部批复,成为国内第一家持有进口原油资质的民营企业。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从2014年开始相继在哈萨克斯坦收购马腾公司和克山项目,前后投资近10亿美元。

2015年6月,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发布定增预案,募集总额不超过10亿元资金,用于新建塔吉克斯坦丹格拉炼油厂项目。为进入中亚油气资源市场,这家企业从2009年即开始谋划布局。

杰瑞集团主营油气装备与服务,早在2009年,该公司就向乌兹别克斯坦输送整套的固井设备。2010年杰瑞集团与中国石油共同开拓中亚油气合作示范区。2011年,杰瑞集团在加拿大购置了3个油气区块,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开始进行装备之外的能源项目布局。

第五章“一带一路”能源发展建议

“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各国开放合作的宏大经济愿景,“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形成我国能源的多元稳定保障体系,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能源经济合作,有助于推动全球能源绿色转型,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

“一带一路”建设要加强与“一带一路”重点合作国家的政策标准和机制的对接,实现政策沟通。在“一带一路”倡议指引下,加大国际合作,合理构筑多层次、多来源、多通道的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协同。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健全“一带一路”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国际能源合作要从单向双边低层次能源合作向双向多边多层次能源合作转变。

要重点构建“一带一路”地区能源互联互通的体系,推进设施联通。推进亚欧—非洲区域内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构建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实现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互保、陆上通道和海上通道互保。重点推进油气输送通道建设,提升油气来源和运输线路的多元化。优化和推进俄罗斯—中亚、中东、非洲、美洲、亚太等区域油气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

要进一步推进我国在全球能源贸易定价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达到贸易畅通。以能源贸易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化“一带一路”沿线能源领域合作,助推中国更深层次融入全球贸易,实现沿线各国互联互通、共建共融共赢。在现有能源贸易规则之下,积极探索新的更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贸易秩序和贸易规则,构建全球能源贸易新格局

要建立能源多元化融资模式,推动资金融通。我国既是能源进口大国,又是贸易大国,“加强货币流通”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避免汇率损失,增强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应稳妥推进能源领域人民币国际化,逐步建立以人民币为主导的区域能源金融体系。同时,加强同国际组织和金融组织机构合作,吸引国际资金共建金融合作平台。加大亚投行、丝路基金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对战略资源类项目、跨国管道建设的支持力度。

要着力推动能源合作本地化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民心相通。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在国际能源合作中,要注重促进当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与资源国、合作伙伴、当地社区的互利共赢。(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齐正平)

      关键词: 一带一路,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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