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垃圾清运量增加迅速,垃圾处理所面临的压力也随之增大。
目前,国际上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等方式。其中,垃圾焚烧技术具有处理周期短、占地面积小、减量化程度高等特点,在日本等经济发达而土地资源紧张的国家颇受欢迎,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
在我国,垃圾焚烧处理在处理技术中占比仅次于卫生填埋。而生活垃圾焚烧一般情况下可与能源利用相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应运而生。
“从1996年国家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至今已20余年。”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郭雁珩近日在“2017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上表示。
据了解,我国从1985年开始就引进垃圾焚烧发电设备,此后一直坚持走国产化道路,行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而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与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期。
四省份发电量近六成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指以城镇生活垃圾为燃料,在专用锅炉中经高温焚烧,加热水生成蒸汽,利用汽轮发电机产生电力。工程规模一般不超过50兆瓦,具备就近原料收集、就地加工转化、就近消费等典型的分布式特征。
2016年,全国垃圾焚烧发电年估算垃圾处理量破亿吨大关。其中,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四地超千万吨,四省合计占全国总量近六成。
据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联盟牵头组织编制的《2017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统计,2006~2016年,我国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由2.1亿吨增加到2.7亿吨,年均增长2.5%。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由1.5亿吨增加到2.0亿吨,年均增长3.1%;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由0.6亿吨增加到0.7亿吨,年均增长1.0%。
而在农村地区,由于人口密度较低,垃圾以就近处理为主,缺乏统一的垃圾清运系统以及相关的数据统计。
随着垃圾清运量的增长,生活垃圾焚烧也增速可观,2006~2016年焚烧厂数量由70座增长到299座,焚烧处理能力由3.1万吨/日增长到28万吨/日,焚烧处理占比由13.8%提高到37.5%。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73座,其他焚烧利用厂则有26座。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和垃圾处理量均居世界第一。截至2016年底,全国27个省(区、市)投产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73个,并网总装机容量543万千瓦,约占全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的44%,年上网电量233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5981小时,年垃圾处理量约10456万吨,较2015年新增25个项目,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1万千瓦。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区、市)投产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96个,装机容量625万千瓦,约占全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的47%,上网电量138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2769小时,垃圾处理量约5236万吨。
从区域布局来看,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装机容量分别占全国的68%、20%和12%。
而在造价水平方面,据郭雁珩解读,各区域间造价水平差异不大,省份之间则有一定的差异。其中,北京和上海单位垃圾处理能力造价最高,均突破70万元/吨。2016年不同区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本对比,东部单位垃圾处理能力造价52万元,中部地区是47万,西部地区是51万元,全国平均是50万元/吨。
郭雁珩表示,根据统计,在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内部收益率均在8%以上,都是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东部地区投资内部收益率9.5%,中部地区8.5%,平均地区8.09%。
“邻避效应”仍需重视
垃圾焚烧若管理不当,会产生二噁英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另外,充分考虑环境防护距离,也是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过程中避免产生环境影响及社会问题的重要指标。
“‘邻避效应’产生的根源是居民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认知水平,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自身的健康、周边的环境及区域发展的影响存在担忧和疑虑。”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清表示,充分尊重居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提高居民的参与度与获得感是缓解“邻避效应”的重要方式。
据悉,在许多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十分成熟的国家都曾经遭遇过上述问题,国外通过提前公示项目选址信息、保持长时间稳定运行、提升污染物排放水平、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向社会公众开放厂区以及为周边居民供热等措施,逐渐把“邻避效应”变成了“邻利效应”。国内的先进企业也会通过对周围公众发放监督卡,并定期组织工厂参观活动来消除担忧和疑虑。
除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提高自身的透明度、加强烟气处理等相关技术,环保方面的严格执行标准也是缓解上述问题的关键。
跟据《报告》梳理,目前,欧洲地区垃圾焚烧发电排放主要采用的是欧盟2010标准,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所执行的GB 18485-2014标准要略低于欧盟2010标准。与欧标相比,国标的二噁英、汞两项指标的排放限值基本相当,但颗粒物、HCL和重金属等指标与欧标还有较大差距,其中HCL日均值排放限值为欧标的5倍,颗粒物和重金属指标限值为其两倍。
而随着我国对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一些沿海地区以及内陆部分地区,相继制定并执行了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许多指标已经接近或高于欧盟标准。
“环保部2017年4月份要求企业在9月30号之前全面完成装树联三项任务,这三个字的具体解释是,相关企业依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器电子显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的运行数据、自动检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首先要达标排放,其次要对外实时公布,最后要接受环保部的实时监督,来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社会口碑。”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管理所所长赵芳表示。
赵芳还建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还应以规模化集成化为主。“如果焚烧量达不到一定的规模,污染因子就无法得到很好的处理,这就意味着项目的性价比非常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能把它处理到可以达到环保标准要求的水平,又会面临成本方面的难题,所以还是要对地区垃圾的处理量进行评估和考核,来确定最合理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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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垃圾清运量增加迅速,垃圾处理所面临的压力也随之增大。
目前,国际上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等方式。其中,垃圾焚烧技术具有处理周期短、占地面积小、减量化程度高等特点,在日本等经济发达而土地资源紧张的国家颇受欢迎,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
在我国,垃圾焚烧处理在处理技术中占比仅次于卫生填埋。而生活垃圾焚烧一般情况下可与能源利用相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应运而生。
“从1996年国家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至今已20余年。”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郭雁珩近日在“2017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上表示。
据了解,我国从1985年开始就引进垃圾焚烧发电设备,此后一直坚持走国产化道路,行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而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与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期。
四省份发电量近六成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指以城镇生活垃圾为燃料,在专用锅炉中经高温焚烧,加热水生成蒸汽,利用汽轮发电机产生电力。工程规模一般不超过50兆瓦,具备就近原料收集、就地加工转化、就近消费等典型的分布式特征。
2016年,全国垃圾焚烧发电年估算垃圾处理量破亿吨大关。其中,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四地超千万吨,四省合计占全国总量近六成。
据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联盟牵头组织编制的《2017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统计,2006~2016年,我国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由2.1亿吨增加到2.7亿吨,年均增长2.5%。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由1.5亿吨增加到2.0亿吨,年均增长3.1%;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由0.6亿吨增加到0.7亿吨,年均增长1.0%。
而在农村地区,由于人口密度较低,垃圾以就近处理为主,缺乏统一的垃圾清运系统以及相关的数据统计。
随着垃圾清运量的增长,生活垃圾焚烧也增速可观,2006~2016年焚烧厂数量由70座增长到299座,焚烧处理能力由3.1万吨/日增长到28万吨/日,焚烧处理占比由13.8%提高到37.5%。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73座,其他焚烧利用厂则有26座。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和垃圾处理量均居世界第一。截至2016年底,全国27个省(区、市)投产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73个,并网总装机容量543万千瓦,约占全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的44%,年上网电量233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5981小时,年垃圾处理量约10456万吨,较2015年新增25个项目,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1万千瓦。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区、市)投产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96个,装机容量625万千瓦,约占全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的47%,上网电量138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2769小时,垃圾处理量约5236万吨。
从区域布局来看,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装机容量分别占全国的68%、20%和12%。
而在造价水平方面,据郭雁珩解读,各区域间造价水平差异不大,省份之间则有一定的差异。其中,北京和上海单位垃圾处理能力造价最高,均突破70万元/吨。2016年不同区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本对比,东部单位垃圾处理能力造价52万元,中部地区是47万,西部地区是51万元,全国平均是50万元/吨。
郭雁珩表示,根据统计,在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内部收益率均在8%以上,都是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东部地区投资内部收益率9.5%,中部地区8.5%,平均地区8.09%。
“邻避效应”仍需重视
垃圾焚烧若管理不当,会产生二噁英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另外,充分考虑环境防护距离,也是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过程中避免产生环境影响及社会问题的重要指标。
“‘邻避效应’产生的根源是居民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认知水平,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自身的健康、周边的环境及区域发展的影响存在担忧和疑虑。”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清表示,充分尊重居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提高居民的参与度与获得感是缓解“邻避效应”的重要方式。
据悉,在许多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十分成熟的国家都曾经遭遇过上述问题,国外通过提前公示项目选址信息、保持长时间稳定运行、提升污染物排放水平、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向社会公众开放厂区以及为周边居民供热等措施,逐渐把“邻避效应”变成了“邻利效应”。国内的先进企业也会通过对周围公众发放监督卡,并定期组织工厂参观活动来消除担忧和疑虑。
除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提高自身的透明度、加强烟气处理等相关技术,环保方面的严格执行标准也是缓解上述问题的关键。
跟据《报告》梳理,目前,欧洲地区垃圾焚烧发电排放主要采用的是欧盟2010标准,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所执行的GB 18485-2014标准要略低于欧盟2010标准。与欧标相比,国标的二噁英、汞两项指标的排放限值基本相当,但颗粒物、HCL和重金属等指标与欧标还有较大差距,其中HCL日均值排放限值为欧标的5倍,颗粒物和重金属指标限值为其两倍。
而随着我国对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一些沿海地区以及内陆部分地区,相继制定并执行了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许多指标已经接近或高于欧盟标准。
“环保部2017年4月份要求企业在9月30号之前全面完成装树联三项任务,这三个字的具体解释是,相关企业依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器电子显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的运行数据、自动检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首先要达标排放,其次要对外实时公布,最后要接受环保部的实时监督,来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社会口碑。”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管理所所长赵芳表示。
赵芳还建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还应以规模化集成化为主。“如果焚烧量达不到一定的规模,污染因子就无法得到很好的处理,这就意味着项目的性价比非常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能把它处理到可以达到环保标准要求的水平,又会面临成本方面的难题,所以还是要对地区垃圾的处理量进行评估和考核,来确定最合理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