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奇龙坑垃圾焚烧厂如何摆脱邻避困境

发布时间:2016-08-03   来源:南方日报

  奇龙坑垃圾焚烧项目选址用地现场。钟伟才 摄

  “按照目前生活垃圾日益增多的情况,奇龙坑垃圾填埋场的使用期限只剩下不到两年。”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双黄村的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每天要处理来自梅州城区550多吨的垃圾。

  为了避免城区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2013年7月15日,梅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在经过一系列立项、选址、环评、听证等程序过后,项目于近期开始动工建设。

  然而,邻避效应作祟,一些村民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很不理解,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那么,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究竟怎样?村民反对的声音有哪些?垃圾焚烧发电厂对环境有何影响?南方日报记者就此前往奇龙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了解情况。

  ●南方日报记者 黄思华 通讯员 钟兴明 钟伟才

  异味明显

  村民不愿再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位于S223线的申坑村,居住着400多人。“几年前因为要建设剑英大道和S223线,我们村就搬到了如今的山脚下居住。”申坑村村民饶天生说。他指着他家旁边的山告诉记者,这座山的后面,就是奇龙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所在,直线距离500多米。

  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之前,奇龙坑一直是作为梅州城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处——梅州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据了解,目前梅州城区主要道路有330万平方米需要清洁打扫,上门收运的生活垃圾就接近10万户,而整个城区的垃圾日产量达550多吨,悉数运往此处。

  而住在山脚下的村民,已经连续好几年忍受了垃圾填埋厂传来的气味。“每天下午,垃圾被运过来处理的时候,村民们都得紧闭门窗,因为气味实在难闻之极。”申坑村老人会会长饶占峰说。不仅如此,记者走在该村所在的村道,乃至剑英大道和S223线,都可以闻到一股垃圾臭味。

  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目前虽然城区普遍是采用压缩式垃圾车进行运输,但是不排除一些运输设备的老化,导致垃圾泄漏在道路上而散发臭味。“我们会尽快对车辆设备进行检查和更新,避免运输过程中的垃圾泄漏而影响群众的生活。”梅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说。

  申坑村村民愿意忍受异味多年,是因为他们认为当垃圾填埋厂使用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便会转移到其他地方处理垃圾。因此,当听到政府将要在此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之时,不少村民就坐不住了。

  据了解,城区的生活垃圾处理以无害化填埋方式为主,但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转,只能再填埋一到两年左右,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凸显。

  计划建设的奇龙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500吨/天,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随着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的不断增长,二期预留处理规模500吨/天。这个发电站可以处理日均1000吨的生活垃圾,相当于现在两倍的量。

  按照规划,其总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8000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43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69万元,占总投资的15.4%,工程建设预计总工期为24个月。

  “对于政府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事情,我们都是全力支持,但是因为实在离居住环境太近了,因此没法不担忧自己的健康问题。”饶天生说。

  被妖魔化

  村民谈“二噁英”色变

  申坑村村民饶谦峰家是离奇龙坑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最近的居住点。正因为如此,老人家觉得心里恐慌,害怕自己的五口之家会每天接受废气的污染。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在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很多都建在市区,周边有医院、学校、居民区等设施,如新加坡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建在闹市区和商业广场旁边,直接为商业广场供电;我国成都九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距离居民区大约200米,广东南海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距离学校大约300米。”相关负责人说。

  其实,造成村民恐慌的源头,是焚烧垃圾会排放二噁英。

  二噁英是一种三环芳香族有机化合物,共有210种同类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二噁英是一组对环境具有持久性污染力的化学物质,同时是一类剧毒物质,可导致生殖和发育问题,损害免疫系统,干扰激素,还可以导致癌症。新标中所称的二噁英指该类物质中的多氯二苯并二噁英(PCDDs)和多氯二苯呋喃(PCDFs)。

  不过,国内早有学者已表明,对二噁英排放贡献最大的并不是垃圾焚烧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履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行动计划》,2004年,钢铁和其他金属生产二噁英量的贡献最大,占45.6%;其次是发电和供热、废弃物的焚烧,这三类污染源贡献量合计占到了总排放量的81%。生活垃圾焚烧的二噁英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0.03%。

  “原本在我们呼吸的空气中,就存在有二噁英,因此只要控制在一定量范围内,它是不会对人体产生过多影响的。”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市环境保护协会会长郑政伟博士打了个比喻,“垃圾焚烧所排放出来的二噁英,其毒性可能还不如站在黄标车后所吸的气体。”

  并且,随着上述新标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垃圾焚烧企业运用成熟的排放技术减少二噁英排放。市综合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奇龙坑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依据新标执行,按照0.1ng TEQ/m3的标准来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经过焚烧后,垃圾中原有的二噁英得到分解,向空气排放的二噁英只相当于原有含量的1%。因此,发展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发电,实际上是削减二噁英排放的措施。

  晒明白账

  让垃圾焚烧于阳光下运行

  在环评报告中,评价范围内敏感点有申坑村、双黄村和梅江河,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报告认为,根据环保专家的检测、排查,发电项目投产后,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不会有影响。

  “在面向全国公开招投标进行招投标的时候,相关部门已经严守原则,坚持最高的环保标准,才选择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市综合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之前,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也解释,发电项目建成之后,生活垃圾将通过焚烧发电的形式进行二次处理,并不是直接在户外焚烧,而是把垃圾运到储物坑,堆放5到7天发酵以后再放在焚烧炉里面焚烧,全程在密闭的空间里进行。“我们的烟囱高度有110米,国家规范只有80米,因为考虑环保的要求,我们把烟囱的高度做了相应的提高。”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在项目投产后,垃圾焚烧发电厂将会接受环保部门的严格检测和把控,确保不损害梅州城区市民的身体健康。

  但对于政府的说法,一些村民表示不相信。“此前,在建设垃圾填埋厂之时,也有一些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不要担心气味的问题,不会对村民产生影响。”然而,由于之前建设的垃圾填埋厂并未完全达到群众的环保期望,导致群众对如今的垃圾焚烧设施也失去信心,直接影响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

  一位饶姓村民希望,对于距离较近的居住点,政府能够对此有一些好的安置措施:“即使在短时间内对人体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谁都不能保证在积累了一定量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其实,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面临的主要困难时“邻避现象”。记者发现,周边的一些村民也存在这样一种声音:“不管有没有污染,你建在别处我不管,建在我家门口我就反对。”

  对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黄晓慧认为,相关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相关政府监管部门,不能在环评公众参与环节上走过场、走程序,而导致公众质疑相关环节过程不透明、结果不公正,这些也会促动村民情绪的日益激化。

  走出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的邻避困局,建立政府的公信力是最关键的。为了使焚烧厂在阳光下运行,环保部门将督促企业建设配套的在线监控设备,让企业的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24小时联网,并在厂区出入口设置LED显示屏进行公示,实时公开监测数据。

  此外,新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旦建成,面对备受垢病的运营问题,加强监管至关重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运营后,将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排放的烟气进行检测。

  同时,为增加运营透明度,消除周边居民的顾虑,梅州市还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环保监管部门、项目周边民众代表、专家等成立监督小组,对项目运营进行长期动态监管。

  焦点问答

  “垃圾焚烧发电厂没想象那么可怕”

  对于村民关于垃圾焚烧项目的一些疑虑,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也对此做出了回应:“其实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没有公众想象的那么可怕。”

  问: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何建在奇龙坑?

  答:项目选址在梅州市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要求,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的要求,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期稳定性、技术性、环境可接受性等方面综合分析,项目规范运营中不改变现有的环境质量。

  问:如何处理二噁英?

  答:本项目选用炉排炉焚烧炉,采取在燃烧时控制燃烧温度,即烟气在炉膛二次燃烧室(二次风注入口下游)内温度超过850℃区域停留时间≥2s,使二次燃烧的气体形成旋流,燃烧更完全、更充分,使二噁英得到充分分解。同时配套安装尾气处理设备,通过石灰水喷雾、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等进一步净化排放的烟气。

  问:对于我们日常的水源是否有影响?

  答:因二噁英的水溶性极低(10-8g/L),故大部分均由水中底泥吸附,水中含量极为微量,不会造成水源污染。并且,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影响水体。

  问: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是否有充分的民意体现?

  答:本项目按照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公众调查方案。通过实地采访、问卷调查、张贴公告、登报等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概况,接受问卷调查的公众对象包括相关单位以及村民、居民代表、相关村干部、在当地工作的外来人员等。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 361份,回收361份,回收率为 100%,其中有效问卷357份。其中,教师、公务员占7.35%,工人占7.35%(5人),农民占55.29%,个体经营者占11.47%,村委、干部占7.65%,公司职员占6.76%,各种职业均有涉及,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问:300米的影响范围是如何得出的?

  答:《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m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有害气体排放,均属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需要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奇龙坑焚烧厂的建设方案,其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节点为垃圾装卸场地面源、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及场内运输道路,经采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其结果为需对无组织排放节点设置100米的防护距离。

  为此,本着保护区域环境的出发点,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奇龙坑焚烧厂的环境防护距离设定为300米,以无组织源的排放边界起计。

      关键词: 节能环保,垃圾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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